辽审发〔2004〕86号
省政府:
根据审计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2001―2003年度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危改资金)投入、使用、管理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对中小学危房进行改造是实践“三个代表”,利国利民的大事。2001年至2003年度,省财政下达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计划4.89亿元,其中:国家资金1.25亿元,省级配套资金1.05 亿元,市级、县级配套及项目学校自筹2.59亿元。计划改造1080所学校。
截止2003年末,实际投入危改资金4.44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1.25亿元,省级配套1.05亿元,市级配套1.09亿元,县级配套6796万元,镇、乡、村项目学校自筹及捐赠3680万元;实际改造1172所学校142.32万平方米危房,其中:2001年度57.93万平方米,2002年度45.42万平方米,2003年度38.97万平方米;使用危改资金3.71亿元,其中:用于项目学校3.47亿元,用于项目外学校2382万元,用于其他部门、单位9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这次审计调查共检查了164个市、县、乡财政部门、87个教育部门,838所中小学校,审计调查资金总额4.54亿元,危房改造面积92.56万平方米。查出有问题金额3.67亿元,占审计调查总额的81%,其中: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2.27亿元,资金使用中存在问题7746万元,工程施工和管理存在问题5769万元,其他问题450万元。
(一)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金配套不到位、拨付不及时6355万元。调查发现资金与指标不能同步下达,资金往往迟于指标,有的资金跨年才拨付到位,个别项目工程竣工后资金才拨付到位。甚至拖欠工程款,影响危改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部分地区不能按期完成危改计划。省财政厅未能按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资金配套,应投入配套资金1.15亿元,实际投入1.05亿元(已拨付到位),少配套1000万元;有的市、县也未按辽政办发〔2001〕35号文件规定进行配套,款项拨付不及时。经查,有8个市和部分县少配套危改资金5355万元。如朝阳市本级配套资金1352万元,实到位190万元,未到位资金1162万元;锦州市59所学校应投入危改资金3395万元,实际投入2619万元,未到位776万元,主要是县级配套未到位,造成10208平方米危房未按期改造;丹东市2001年至2003年度46所计划内学校,应拨危改资金1770万元,实拨1207万元,欠拨564万元,造成拖欠工程款。
2.未实行财政专户管理1.63亿元。2001年至2003年度按国家规定应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危改资金4.09亿元,已实行财政专户管理2.45亿元,未实行财政专户管理1.63亿元。大部分市未设立财政专户,未实现封闭运行。其中:沈阳市1159万元,鞍山市1908万元,本溪市1266万元,丹东市2013万元,辽阳市1076万元,铁岭市2605万元,朝阳市4376万元。
(二)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1.违规拨付1331万元
按照国家规定,危改资金应由财政专户直接拨付施工单位,但个别市、县财政未按规定拨付。本溪县财政局将危改资金699万元下拨至乡(镇)财政所,再转入乡(镇)政府或中心校(原教育办)和项目学校;桓仁县财政局将危改资金471.5万元下拨至县教育局,再拨至项目学校。
2.用指标抵顶拨款3958万元
规定要求,各级财政在拨付款项时,要封闭运行,不得用指标抵顶,但发现有一些市由于未按要求设立财政专户管理危改资金,在资金拨付过程中采用指标抵顶方式拨款,指标与资金脱节,下级财政只收到财政指标文件,见不到资金。鞍山市2001年至2003年收到省财政厅下发的中央、省级危改补助配套资金指标1289万元,市配套补助619万元,合计1908万元,以指标形式下发给海城市80万元、台安县920万元、岫岩县908万元;丹东市、县、镇财政部门将2001年至2003年危改资金2013万元,层层下达指标进行财政结算,未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而是由镇财政所拨付到项目学校或学校所在的村,再由学校或村支付工程施工单位。
3.用于项目外学校2382万元
审计发现部分市、县将危改资金款项用于计划外项目学校,如新民市4所项目学校危改资金120万元,只拨付乡级资金77万元,缺口由乡自行解决,将截留的43万元用于2所计划外项目学校的改造支出;铁岭市计划内项目学校104个,实际改造了216个,造成串用危改资金428.2万元;朝阳市用389所项目学校的危改资金改造了418所,项目外学校占用危改资金1629万元。
另外,长海县教育局2002年未将财政补贴的危改专项资金全部下拨,而是与基层乡镇协商,将其中的23.5万元,用于为学校购置教学仪器;绥中县小庄子镇政府挪用中心小学危改资金还世行贷款及经费开支9万元。
(三)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市、县在危改项目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且工程招投标也不规范,未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或预决算不完备,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和竣工决算审计等。
1.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5614万元。2001至2003年部分市、县未按规定对危改工程进行招投标,其中:沈阳市1159万元,大连市524万元,丹东市950万元,阜新市163万元,辽阳市304万元,朝阳市2514万元。
2.部分危改项目未组织实施及存在“半截子”工程,凤城市刘家河镇、青城子镇、宽甸县石湖沟乡等3所学校计划投资95万元,改造面积2285平方米,未按时进行改造,至今仍使用危房上课。东港市长山镇大顶子小学2002年计划投资56万元,新建两栋校舍,至2003年10月基本完工,其中一栋校舍的门窗、水暖、电等后续工程未继续进行,导致新校舍不能使用,仍有3个班级借用教室上课。
三、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财力不足,资金难以到位
一是配套资金层层转嫁下级,下级财力不足,特别是辽北、辽西的市、县、乡财力更加困难,造成资金配套困难,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影响工程项目如期进行;二是需要改造和维修的中小学多,危房面积大,能纳入D级计划的少,未纳入计划的学校发生险情,财政无力解决,造成串用资金。
(二)管理不善,效益难保
一是对危改资金实施专户管理的要求认识不足,重项目建设,轻资金管理;二是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分散,不能集中使用,造成资金运作多层次、多渠道,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近几年的危改项目较多,中央、省、市投入每个“工程”项目的资金较少,地方财力又拿不出配套资金,导致将危改资金直接下拨至乡(镇)政府或基层单位,由乡(镇)政府或基层单位解决配套资金。四是由于资金匮乏,进行招投标、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办理各项手续时,需要一定的费用,为了减少成本支出而未进行。造成部分危改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竣工未进行验收及决算审计等问题。
四、审计建议
(一)加大省、市级财力的投入,减轻县、乡级财政的负担。危改专项资金应直拨到位,不得指标抵顶,对欠拨和未配套下拨的危改资金,及时下拨,足额到位,以保证危改工程顺利进行。
(二)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危房改造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户集中管理,封闭运行,保证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促使危房改造项目专家论证,招、投标,质量验收和决算工作顺利实行。
(三)规范资金拨付渠道,明确资金用途。不论中央和省下达的资金,还是市财政配套资金,都要经过一个渠道下拨,并注明资金用途,为资金统一管理提供方便,使危房改造资金能及时发挥作用。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工程预决算和工程质量管理,简化手续,降低或减免收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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