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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扎实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鞍山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2007-06-20收藏

  今年以来,鞍山市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有效地遏制了教育“三乱”现象的发生和蔓延,收到较好效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在今年年初召开的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市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鞍山市教育局连续六年被省厅评为全省教育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我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水平在逐年提高,营造了有利于鞍山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提供了有力保证。

  下面,我代表鞍山市教育局将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向省厅和兄弟市的领导汇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所作的主要工作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治理乱收费提供组织保证。

  今年年初,我们按照省厅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先后制定并下发了《鞍山市教育局2007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鞍山市教育局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2007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关于严肃初中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先后召开了专项整治乱补课工作会议、县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等会议,对教育系统纠风治乱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等方面都做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近半年来,我们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都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纠风治乱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与分工。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还专门成立了纪检监察处来负责抓好纠风治乱工作,从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并认真分解量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全年和阶段性工作目标。

  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通报了2006年度行风建设情况,表彰了治理教育“三乱”工作成绩显著的县(市)区教育局,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市教育局还与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了2007年度《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了县区教育局治理“三乱”的责任。各县区教育局普遍与所属中小学校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做到了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到校长、班主任、科任老师层层签定责任状,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形成了多管齐下、分级管理的工作格局。

  2、严格执行政策,坚持阳光收费,切实做好“一费制”收费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我们严格按照省“一费制”的通知精神进行部署,坚持省定收费项目、省定收费标准的原则,坚决制止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或向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在全市的教育收费工作中坚持做到“四公开、三设立、八统一”。“四公开”:即公开教育收费政策、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公开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学校收支帐目。“三设立”:即设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设立举报投诉箱、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八统一”:即统一由市教育局确定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代收代支项目;统一由市物价局审核、定价;统一由市教育局、物价局监制《收费通知单》,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统一时间召开家长会,布置收费工作,并将收费公告张贴在校务公开栏内,供家长查看和监督;统一由家长填写《收费通知单》;统一由家长交费;统一由学校将各项收费入帐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由学校在每学期末公布收费使用情况,多退少不补。由于多年坚持这一做法,使我市每学期的收费工作平稳进行,群众对这项工作比较满意,基本上没有投诉。本学期的收费工作按照这一做法,已经结束。

  二是实行“阳光”收费制度。为了做好每学期的收费工作,切实保护学生家长的权益,我们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在收费前一周,通过鞍山各类媒体予以公布公示,让广大学生和家长一目了然。各学校都能把每学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通过《收费公示板》和校务公开栏清清楚楚的向学生家长公示,做到公开到位、公开及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了收费透明度。去年下半年,根据农村地区收费政策的调整的新形势,我们与物价局重新制作了收费公示板,发放到中小学校。各学校都能将《收费公示板》固定悬挂在学校比较醒目位置上,《收费公示板》使用率达100%。

  三是进行规范化管理。在收费工作中,我们一方面抓好“评价建议制”、“奖罚加减记分制”、“连带责任制”的落实。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了“阳光”收费制度、公示制度,坚持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收费工作进行有效的规范化管理。

  3、强化综合治理,严格监督检查,努力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

  为有效治理教育“三乱”,我们加大了对执法稽查工作的投入。市和县区教育局配备了教育行政稽查专用车、摄像机等专用工具。相关人员配备了移动举报电话,填补了法定工作日以外时间投诉举报的空白,进一步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统一制作了执法稽查证,保证了依法稽查,持证稽查。我们还强化了信访投诉的网络化建设,建立民心网鞍山教育分网,方便了群众对乱收费等问题的举报投诉。建立了领导值班制度,由各县区教育局的值班领导接听移动投诉电话,如有投诉进行现场稽查。对不能及时稽查或不稽查的县区教育局在年终行风检查评比中予以扣分。在治理乱收费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三项专项治理:

  一是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减轻家长经济负担。

  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省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认真解决个别地区、个别单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坚决制止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任何费用或向学校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行为。同时我们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严禁学校强行收费或搞变相强迫性收费行为。我们把每年的3月和9月份作为专项整治月,对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同时,把每次检查的结果累计到年末的行风检查之中,实行加减计分制,以督促各学校认真做好每学期的收费工作。

  我们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有关规定,重点做好对“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们还联合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深入到海城、台安、岫岩和千山区,进行检查,切实把这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决不允许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据统计,今年年初以来,我们共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案件15起,有2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涉及金额37.28万元。

  二是专项治理乱补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乱补课目前已经成为教育乱收费的一种突出的表现形式,也成为影响群众对教育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因素。为有效制止乱补课行为,我们坚决贯彻省厅的部署,结合鞍山实际,建立了疏堵结合治理乱补课的工作机制。

  注重建立规范教育行为的长效机制。组建了由市和县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规范教育行为”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检查全市规范办学情况。认真落实鞍山市中小学校长“六不准”、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等一系列规定,用制度规范和约束教师行为。市和各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了局领导、处室包区,科(室)包校的工作责任制,做到每位局领导都分管治理乱补课工作,哪位领导负责的单位出现了问题由哪位领导负主要责任,并将其作为年终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广大教师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师德标兵模范作用。通过义务家教、名师网上视频直播等形式,满足学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加大对乱补课的惩处力度。我市将治理乱补课的重点放在整治校内乱补课、在职教师乱办班和参与社会有偿补课方面,通过群众举报和突击抽查等办法治理乱补课。强化对全市重点地区、重点校和重点教师的监控。把重点、热点和投诉较多的54所学校列为重点单位,把特级教师、首席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等共计500余人列为监督重点人。采取规范重点、以点带面的办法,遏制乱补课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对于乱补课,我市一贯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特别是今年寒假期间,我们按照省厅的安排,与市政府纠风办联合开展了整治乱补课专项行动,从年初以来,我们共查处了5起乱补课案件,先后有5名教师因为参与乱补课受到了党政纪处分。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广大教师的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乱补课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群众对乱补课的投诉率同比降低了50%,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是专项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我们继续坚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和择班生并收取费用。严禁任何初中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招生考试并收取费用。初中学校新生入学继续实行“按成绩蛇形分班”做法。各中小学校不得违反规定通过举办各类特长班、重点班、补习班并收取费用,不得以行政手段强制学生购买复习资料、报刊、学习用具等。

  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办学行为。认真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在今年中考招生中,继续坚持把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统招公费生和择校生,取消自费生,择校生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30%。不得随意降低和提高收费标准。

  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不符合“四独立”原则的学校还原为公办学校的工作力度,推动教育资源的共享和教育公平发展,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民办教育机构要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加大查处力度,对乱办班、无证办班及超范围办学的予以严肃查处,坚决取缔。今年以来,我们对1家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查处。

  4、强化行政执法监察,实施“教育阳光工程”。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招生考试的执法监察力度,坚持、完善以中考招生为重点的“阳光工程”,加强对中考体育加试等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新的制度性措施,全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项目、学生入学条件、加分学生名单和录取结果等向全社会公开。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对高中阶段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人员在鞍山日报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对群众关心的指标到校名额分配也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和鞍山教育网上进行了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的执法监察。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禁止任何单位截留、挪用、私分正常收费收入,以及公款私存和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行为。进一步深化会计委派制,实行局直属单位财会人员的第三次轮岗。加强了资金管理,严禁违规投资、贷款,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加大教育内部审计工作,通过有效工作,纠正失误和违规行为,促进规范管理。

  5、坚持以人为本,接受各界监督,办开放教育。

  我们引入家长和社会监督机制,监督学校收费等工作。重新聘请了21名教育行风监督员,对教育系统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注重发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联席会的作用,与有关部门共同协作做好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查处。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鞍山电台、鞍山电视台、鞍山教育网等新闻媒介上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把查处教育“三乱”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对各类乱收费案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我们还郑重向社会承诺,对待群众的举报要做到每次投诉有回音,每次举报有结果。做到查处不护短,处理不手软,坚决刹住乱补课、乱收费歪风。

  6、加大教育专款投入力度,建立合理收费机制。

  为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今年我市加大了对教育专项经费的投入,取消了中考体育加试等收费,对中考体育加试、高中会考、理化外加试等实行财政拨专款,真正担负起政府办教育的职责,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二、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年初以来,我市按照“堵疏结合、突击与长效结合、以人为本与按章严惩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公开补课基本杜绝的情况下,一方面,地下乱补课现象还时有发生,并且收费标准较高,除了有社会需求的一面,也有个别教师利益驱动的一面。在查处中由于补课地点多在民宅,不好查,制止杜绝这一现象的难度极大。另一方面,非教育系统人员办班补课,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处理。乱补课问题的难以解决决定了乱收费问题的无法真正杜绝。

  2、有个别需要办、要求办而政策配套滞后的工作亟待解决。如双语教学试点聘请外教的费用问题。

  3、个别学校在收费及学校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及漏洞,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4、个别学校存在自主决定购进教辅读物的问题,明说自愿,实际统一订购。这一问题在农村表现比较突出。

  5、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用书没有实行统一征订和发行,出现各校政策不统一,收费不统一,造成学生及家长有意见。

  上述问题的存在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教育部门主观原因,也有社会上客观原因。若要得到有效、彻底的解决,需要国家、省、市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互相协调,加大投入,畅通投入渠道,方能奏效。

  三、下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要做的主要工作和措施

  为切实做好下半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我们准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监督检查好国家、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认真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有关规定,重点做好对“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联合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做好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教育经费投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的行为。

  2、加强教育收费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省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面向学生的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公开透明。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向学生收取“一费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严禁与招生考试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坚决制止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的各种形式乱收费。在全市继续开展创建模范收费县区活动。

  3、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继续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严禁公办初中、小学以各种名义招收择校生、择班生,收取择校费和择班费。初中学校新生入学继续实行“按成绩蛇形分班”做法。加强新生入学后的学籍管理,防止新生违反规定二次流动。凡正常转学调校,由学生按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一步规范管理初中、小学军训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不得违反规定通过举办各类特长班、重点班、补习班并收取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报刊和学习用具等。

  4、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办学行为。加强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将招收择校生纳入统一招生计划,择校分数要公开透明,择校人数一律不准超过招生总数的30%。

  5、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严格要求民办教育机构按照市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自立项目、自立标准。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对乱办班、无证办班问题,严肃查处,坚决取缔。

  6、坚持疏堵结合办法,认真治理乱补课行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广大中青年教师中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师德标兵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义务家教、名师网上视频直播活动,满足学生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暑假开展乱补课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治理校内乱补课、在职教师乱办班和参与社会有偿补课行为,遏止乱补课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7、强化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坚持并完善以中考招生为重点的“阳光工程”,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重点督查好中考体育考试、中高考优惠加分和中考招生的各个环节,坚持做到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信访投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各类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出台新的制度性措施,全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项目、学生入学条件、加分学生名单和录取结果等向全社会公开,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群众满意。强化对教师职称评定、教师录用等教育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教育系统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的执法监察,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禁止任何单位截留、挪用和私分正常收费收入以及公款私存和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行为。继续对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监督。加大教育内部审计工作,通过有效工作,纠正失误和违规行为,促进规范管理。

  8、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以鞍山教育网和各学校校园网为主要载体,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确保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使政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9、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深入贯彻《信访条例》,修改完善《鞍山市教育局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办法》,抓好市民投诉和信访举报工作,做到市民对教育行风的投诉和信访举报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及时查处。

  10、深入推进社会舆论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不定期地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代表及教育行风监督员对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及时采纳他们的建议,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教育行风工作的舆论氛围。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严把七关”

  一是严把责任关,责任落实到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创造性地抓好三级签状责任的落实,以及“评价建议制”、“奖罚加减记分制”、“连带责任制”等项制度的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明确责任目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负责,严把责任关。要把纠风治乱工作纳入教育全局工作之中,纳入教育教学的常规管理之中,对违犯行业纪律的案件要及时严肃处理和曝光。

  二是严把队伍关,提高干部素质。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过得硬,叫得响,敢打敢拼,适应时代要求的纪检干部队伍。

  三是严把制度关,狠抓制度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加强三级包保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举报有奖制度、舆论监督制度、长效工作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奖惩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为适应新形势,要不断完善原有的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出台新的富有时效性,更具针对性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相关文件,定期检查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

  四是严把监督关,社会共同关注。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新闻媒体上设立市民举报热线,并利用媒体和市行风热线等栏目,广泛宣传教育相关政策。不定期地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民主党派代表对我市教育的意见,及时采纳他们的建议。切实发挥教育监督员作用,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抓好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全部公开,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勇于接受社会、家长及学生的监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舆论氛围。

  五是严把查处关,违者触及即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教育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依法行政,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坚持触及即处,绝不姑息,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予以曝光。继续对乱补课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深入到社区、民宅,主动发现线索,加大稽查力度,遏止乱补课现象的蔓延,铲除乱收费滋生的土壤。认真查处乱摊派、乱收费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

  六是严把投诉关,保证渠道畅通。本着家长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努力加强市民投诉的二三级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网上投诉这一便捷方式,为社会、为家长提供更便捷的投诉渠道。

  七是严把教育关,打造廉政校园。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市学校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进程,以培养广大师生树立“崇廉憎腐”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为主要内容,切实让廉政文化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头脑,形成良好的廉洁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师生拒腐防变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直接关系到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教育系统的形象,任重而道远。我们有决心、有信心,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协作,同兄弟市一道戮力同心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得更好,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真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鞍山市教育局
200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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