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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2007-06-20收藏

  2007年,本溪市教育局坚持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服务质量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治理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办年治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 层层落实治理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教育行风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2月27日,在主管教育副市长的召集下,召开了本溪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认真总结了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研究确定了2007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六项重点工作。这六项重点工作是:坚持疏堵结合,深入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加强服务性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的招生行为;加强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坚持依法治考,严肃考风考纪。3月13日,本溪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对全年的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与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状。会后,市教育局督促各县(区)教育局分别召开了本地区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落实了治理工作责任制。

  二、把握治理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1、开展明查暗访,深入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1月份,本溪市教育局成立了由监察处、基础教育处、高职成教处、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寒假和双休日期间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活动。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及时制止了多起违规补课行为,查处了4起违规补课案件,并按照《本溪市规范教师职业道德五不准》等规定,对违纪教师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有1名小学教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降低工作档次。有4名初中教师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解除了教师聘任合同。同时,本溪市教育局对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行为做出了新的规定,即受到纪律处分的违规补课教师,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级,解除聘用合同的教师,重新上岗前,学校必须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方可上岗。通过检查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2、加强收费管理,全面落实“一费制”收费办法。根据《辽宁省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本法的实施意见》,本溪市教育局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认真研究,结合本溪的实际,确定本溪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制定《本溪市中小学收费公告》,下发到中小学家长手中,并召开了各县(区)收费工作主管局长协调会,对春秋两季收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提出严格要求。同时,全面落实了“两免三补”政策,取消了全市农村中小学的服务性收费项目,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维护了教育的公益性。为保证各项收费政策落实到位,4月份,本溪市教育局成立了由督学室、监察处、基础教育处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开展了以落实“一费制”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各县(区)、各学校“一费制”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服务性收费自愿原则的落实情况以及收费公示制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能够认真贯彻“一费制”,坚持执行收费公示制,城镇学校学生校服、饮用水、教辅材料、课后看护等服务性收费项目,能够本着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学生保险能够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没有发现强制参保行为。另外,几年来,市教育局始终坚持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与中考升学挂钩,对收费行为规范的学校,按照一定比例奖励中考升学指标到校名额,对政策不落实、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学校,扣除奖励指标。这一措施,一定程度地促进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的不断规范。

  3、严格执行“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了公办高中的招生和收费行为。几年来,本溪市教育局在公办高中招生过程中,始终坚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人数、分数、钱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招生录取程序,严格控制学生的交费卡和入学通知书。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每年新生入校后,对照学生入学通知书存根,详细检查各高中学校学生的学籍,没有发现违规招生问题。在日常信访工作中,没有任何投诉举报,社会反映良好。

  4、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多年来,本溪市教育局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禁通过考试选拔新生,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初中新生分班坚持平行分班的原则,坚决禁止择班行为,严禁变相编重点班或实验班,更不准收取择班费。严格规定了中小学学生的作息时间。在初中新生分班工作中,市教育局与市政府纠风办对分班现场进行了跟踪监察,有效防止了分重点班现象的发生。同时,平时坚持对学生学籍、学生作息时间进行随机抽查,防止了违规招生、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的想象发生。

  5、加强程序管理,规范中小学教材审定的征订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教材审定工作程序,防止教材征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2006年,本溪市教育局先后成立了由骨干教师、骨干校长组成的中小学教材审定工作委员会和高中教材审定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审定工作章程,完善了审定程序。在教材审定工作中,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中小学教材审定工作会议,对春秋两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进行了审定,使教材审定工作更加趋于规范化和科学化。在教材征订工作中,组织召开全市教材征订工作会议,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会议,进行现场监督,明确教材和教辅材料的征订范围和征订渠道。同时,市教育局会同新闻出版局、纠风办等部门,深入学校对全市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的征订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摊派教辅材料、订购盗版教材、搭车收费和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的问题。

  6、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一个重要的治本措施。为加强师德建设,本溪市教育局将2007年确定为“师德建设年”。在师德建设中,一方面,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市教育局正在开展师德标兵的评选活动,计划在教师节前评选出20名师德标兵,并在全市教师节大会上进行表彰,在此基础上,开展师德巡回报告活动,大力弘扬先进师德,推动全市教师队伍师德水平的全面提高;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以“四爱”(爱事业、爱学校、爱学生、爱岗位)、“三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放心”(让社会放心、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放心)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创建活动,奠定了广大教师抵制教育乱收费的思想道德基础。同时,加强了制度建设,强化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约束力。制定《本溪市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即严禁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严禁教师擅自收取规定以外的各种费用;严禁教师向家长索要钱物或通过家长办私事;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严禁教师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用罚款的形式教育违纪学生;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接听拨打电话;严禁教师酒后进入课堂;严禁教师空堂、拖堂、无教案上课;严禁教师让学生或家长代批作业。如有违者,要按照教师聘任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1、深化高中招生工作改革,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解决家长择校、薄弱学校学生外流的现象,保证薄弱学校有充足的生员,逐步实现区域内教育的相对均衡发展,本溪市教育局决定,在今后三年内逐步提高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名额比例,到2010年,指标到校比例要达到100%。2007年指标到校比例由2006年的40%提高到55%。另外,从2007年开始,在三所省示范高中的招生工作中,取消划片招生制度,给学生更大的选择空间,从而促进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进一步扩大,促进教育的公平和公正。

  2、深化考试改革,规范考试行为。为全面促进素质教育,几年来,市教育局先后实施了初中升学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英语口语加试,同时,坚持并完善了体育加试工作。在加试工作中,市教育局在加强对考试各个环节管理的同时,抽调基层纪委书记,组成监察组进行现场监督,规范了考试工作行为,杜绝了考试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并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舆论评价。

  3、实施“两免三补”,促进教育公平。2007年,本溪市教育局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把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提高到“两免三补”。“两免”: 即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除困难家庭学生课本费;“三补”: 即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住宿费、交通费、家庭困难学生伙食费。年初测算,全市 “两免三补” 需要资金288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70万元,省补助599万元,市补助1027万元,县(区)补助891万元。上半年,市教育局协调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两免三补”资金,到目前为止,1403万资金已经全部部拨付到各中小学,课本费、伙食费已全部发放到学生手中。其中“两免”资金为889.668万元,“三补”资金为513.42万元。通过实施“两免三补”, 减轻了农民负担,保障了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校内外公示栏及相关会议等形式,对“两免三补”各项工作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4、加快布局调整步伐,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按照年初寄宿制学校建设及布局调整计划,2007年,本溪市将调整30所学校,从而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推动区域间教育的均衡发展。其中计划在本溪县新建6所寄宿制学校,新建校舍42537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5363万元。6所学校建成后,我市寄宿制学校建设计划将全部完成。上半年,市教育局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寄宿制学校的建设资金和工程质量。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市、县教育财政部门努力,省补项目已经确定3所,确保工程投入,另一方面对工程质量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严把预算关、审批关、招标关、监督检查关,定期深入各乡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程情况。目前,省补项目本溪县草河口寄宿制学校、本溪县碱厂寄宿制小学正在办理工程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本溪县东营坊寄宿制小学前期准备工作已结束,即将开工建设。自筹项目本溪县山城子寄宿制小学、本溪县泉水九年一贯制学校工程正在紧张施工建设中,预计9月份可以正常投入使用,本溪县第四中学属异地新建项目,建设用地已经相关部门审批,正在做动迁工作。

  5、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教育经费投入。

  认真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22号)和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研究落实了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针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中的问题,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城区所有郊区学校和城镇学校,全部纳入免除学杂费政策范畴,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做到当年新出现的危房当年消灭。建立农村教师培训资金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具体做法: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一起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22号)和相关配套文件逐项逐笔落实,已经把经费保障机制五项内容按市县比例纳入财政年初预算中。

本溪市教育局
二○○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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