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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10-07-06收藏

  本科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和改革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环节。为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2007年1月22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决定实施“质量工程”。之后教育部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这次“质量工程”是继上世纪末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之后,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为全面推进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指明了方向。

  为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将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区作为质量工程的一个项目进行建设,旨在支持鼓励高等学校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教学方式、实践教学、管理机制等方面开展实验,勇于创新,努力建设一批各具特色优势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着力构建面向各类学生、多样化的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区项目实施以来,浙江省的人才培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可喜的成绩。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概况

  2007年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简称“质量工程”),正式启动质量工程项目。浙江省教育厅非常重视该项工作,在2007年6月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出台《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07〕77号)(简称“行动计划”)。形成国家和省级层面“质量工程”项目上下呼应和联动机制,并成立财政和教育两个厅级部门的领导小组和具体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加强了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工作。

  浙江省很重视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建设工作,及时跟踪和随时关注国家质量工程网站信息,对照质量工程文件精神,结合浙江高校实际情况及时转发和下达项目建设通知,组织全省本科院校开展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的申报工作,并组织省内专家对项目组织评审、推荐工作,以及指导高校对该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及项目立项后的定期检查工作,督促项目建设的有序开展。2007年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7〕123号)精神,推进了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的项目发展。目前有22个实践区入围国家级人才培养实践区项目,浙江省还建立了28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项目,作为国家级项目的培育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和表2。

表1 2007-2009年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项目一览表

序号

学校

负责人

项目名称

批次届别

年份

1

浙江大学

陆国栋

工科大类平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2

浙江大学

邹晓东

综合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3

浙江大学

韦巍

电气工程拔尖人才――“爱迪生”班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4

浙江大学

唐任仲

多层次机械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5

浙江大学

刘旭

学研产相结合的信息工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6

浙江大学

陈纯

国际化计算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7

浙江大学

陈纪忠

过程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8

浙江大学

俞亚南

土木工程创新设计实验班

第一届

2007

9

浙江大学

喻景权

综合性大学农学类复合型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10

浙江大学

 

多学科交叉复合型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11

宁波大学

聂秋华

大学生科技文化素质培养改革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12

浙江工业大学

张立彬

适应地方制造业的机械工程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13

浙江工业大学

王万良

技术与数字结合的数字媒体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14

浙江工商大学

许永斌

管理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

第一届

2007

1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薛安克

自动化专业创新型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16

浙江传媒学院

彭少健

联手行业产学合作培养广播影视人才创新实验区

第一届

2007

17

温州医学院

 

眼视光学人才培养模式

第一届

2007

18

浙江工业大学

陈建孟

环境工程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

第二届

2009

19

中国计量学院

李 青

具有计量、质量、标准化特色的机电类专业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

第二届

2009

20

浙江工商大学

孔庆江

执业技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

第二届

2009

21

中国美术学院

 

造型艺术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二届

2009

22

浙江警察学院

寿远景

国际警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第二届

2009

表 2  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单

序号

学校

实验区名称

实验区负责人

1

浙江大学

“八年一贯、二段完整”――培养创新型医学人才的新模式

巴?年

2

浙江大学

多学科整合的工业设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孙守迁

3

浙江大学

2+2+2本硕贯通式的法学教育

夏立安

4

浙江工业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

程惠芳

5

宁波大学

电子信息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

徐铁峰

6

浙江师范大学

东部发达地区教师教育学院体制下的新型师资培养

梅新林

7

浙江师范大学

大学生理想道德信念培养创新实验区

胡建新

8

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动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吴小华

9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软件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0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艺工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陈建勇

11

浙江工商大学

应用型高级统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苏为华

12

浙江中医药大学

中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沈敏鹤

13

温州医学院

创新型、应用型生物技术人才培养实验区

管敏鑫

14

中国计量学院

生物检验检疫类专业人才实践能力培养创新实验区

俞晓平

15

浙江林学院

工科类专业产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刘志坤

16

浙江海洋学院

船舶与临港工程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谢永和

17

浙江财经学院

ERP综合性人才培养实验区

钟晓敏

18

杭州师范大学

综合实践型小学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

林正范

19

温州大学

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实验区

谢志远

20

浙江科技学院

基于能力的机械工程师培养创新实验区

赵东福

21

绍兴文理学院

机电类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王文奎

22

湖州师范学院

护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3

嘉兴学院

地方本科院校经管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钱方明

24

浙江万里学院

应用型新闻传播人才“3+1”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5

台州学院

地方院校机械类人才“三明治”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聂秋根

26

丽水学院

中小化工企业“订单式”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

郑云法

27

浙江树人学院

2+1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8

浙江传媒学院

文化产业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奚建华

29

宁波工程学院

化工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王家荣

30

浙江警察学院

国际警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寿远景

  (二)项目建设管理原则

  1.注重服务全局,综合创新。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创新人才培养规律,把人才培养创新基地建设与服务贡献社会有机融合,与时俱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创新。

  2.注重分类建设,以生为本。紧密结合高等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从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出发,以生为本,分类指导,把人才培养创新基地建设与学校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有机结合,激励学生自主学习,激发学生创新动力,激活学生创新潜质,让各类高校与各类专业的学生各取所需,各展所长。

  3.注重突出重点,形成特色。紧密结合高等学校现行人才培养模式亟待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充分发挥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基地改革特区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努力形成一批富有特色的改革创新成果。

  (三)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区建设的成果

  全省2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区,30个省级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区,这些国家和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开展了许多综合性、系统性的创新实验,突出培养形式、教学改革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实验。在培养形式方面:重点围绕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和国际合作培养创新人才;以区域教学联合体形式为载体,联合培养创新人才;跨学科门类、跨培养阶段(本硕博贯通)综合培养创新人才等。在教学改革方面:重点围绕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工学结合与顶岗实习、文化素质教育等多元因素的相互融合,系统改革,综合培养创新人才。在运行管理方面:重点围绕学分制与弹性学制、以服务师生为根本的开放管理、创新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开展实验,为创新人才培养创设良好的环境氛围。高等学校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探索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的全方位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了贡献。

  二、成效与基本经验

  (一)建设成效

  1、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高校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质量工程的精神,在全面调研和岗位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计划、切实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创业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2、注重特色培育和特色凝练。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特色是一所高校未来生存的基础。各实验区院校一直注重特色的培育和凝练,并将它贯彻到办学的始终,紧抓区域、行业、企业结合的特色,注重人才培养、专业和课程建设的特色培育和凝练。

  3、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高校以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区为导向,同时设置了许多相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省级建设项目,各高校也纷纷设立了许多校级项目,形成了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的三级管理体系。以国家级项目作为示范、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建设、形成了国家、省、校、学院不同层次的项目培育和建设体系,在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诸多关键环节中深化了改革,全面提升了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激发广大高校教师投身教学改革与研究积极性积极性。通过广泛的宣传、相关制度的建设,教学激励机制加强,引领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教学的建设与改革中来,对切实推进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也有效落实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4.加强了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内培”和“外引”相结合机制,提高教师整体结构和素质,构建师资队伍建设的短期目标和长期规划,构建教学、学术梯队,鼓励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和科研课题,资助青年教师国内、国外进修或攻读学位,资助教师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

  5.进一步加强学生科研、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实践区的建设,加强了学生与社会的联系,以及鼓励学生进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学科竞赛活动,社会实践和服务等,提高了实践能力和水平。如浙江工业大学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07年以来先后建立了“化工+计算机”、“化工+英语”两个一体化双专业培养方案,建立化工过程模拟基地,创新了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依托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形成了三类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3(1)+1”模式、“2+2”模式、“本硕中英”复合模式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依托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引入CDIO工程教育理念,结合学校实际进行改造,建立了HSKI-CDIO工程教育模式。

  (二)基本经验

  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建设极大地推动了高校的改革和发展,对于提升高校综合竞争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浙江省教育厅和高校非常重视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项目的培育工作,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引领下,以及高校积极和主动申报下。2007年,浙江省立项第一批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17个,第二批5个。经过短短三年的建设,我省国家级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区建设点不断增多,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得到进一步提升。这些实践区“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服务地方”,不断凝练办学特色,适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对培养方向、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力度较大的调整和改革,充分体现了“宽口径、厚基础、重发展”的专业建设理念,为浙江省培养了大批高质量的各类人才。

  1.领导高度重视是“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建设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领导领导亲自挂帅,担任项目工作小组领导,且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的实施和开展。各高校均很重视该项工作,各级领导和业务骨干对“质量工程”的战略意义均认识到位,从而有效地带动和激发了广大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对“质量工程”各项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起到了较好的推进作用。

  2.建立专项经费,加大对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的投入。国家、省级和校级均有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实践区建设,加大了建设和改革的力度。其中国家级和省级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区要求高校不低于1:1配套,这有力推进了高校的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建设。

  3.实施了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明确了实践区建设项目负责人制度,其职责是依照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制订建设计划,组织建设工作,把握建设的总体水平和计划实施进度,保证建设任务的完成和目标的实现;按规定合理安排经费使用,以及进行实践区建设效果的自我评价和建设成果的应用推广等。

  4.建立政策激励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均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教师参与人才培养实践区等质量工程项目的积极性。教学业绩考核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职务聘任中的权重。建立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效评价机制,教学成果奖、教改项目、精品课程、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的负责人及教学名师,与相应级别的科研项目主持人和科技成果获得者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校内奖励等方面同等对待。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区项目与其它项目的边界不清,可能导致绩效不凸显

  “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缺乏顶层的整体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实际上与师资队伍建设、特色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紧密结合的,也与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等相关,从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的实际操作运行来看,虽然这些项目看似相互隔离,但内涵与界线并不十分清晰,因此在很大程度可能会造成了一个人才培养实践区立项后,其国家级特色专业、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精品课程项目建设也占优势,会产生“马太效应”。导致各类项目经费集中在某些院校、某些专业上,经费可能有二次或更甚至多次的投入,而产生的绩效与一次的投入可能是一样的。

  2.评审方式和验收考核的方式标准单一

  高教系统是由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校组成,既有“985”、“211”等研究型大学,亦有服务区域的省属地方高校和市属高校组成。目前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区的评审并没有分类型分层次,不能体现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地域的高校,且指标体系设计单一。地方高校相比重点大学在教学软硬件设施、学生生源等各方面均处于绝对弱势。导致大部分项目为重点大学获得,挫伤了地方高校参与质量工程的积极性。另外,教育部对现有的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区只落实签定了任务书,但在验收时是否就完全按照任务书中的任务为准尚没有明确。

  3.学生的受益率和受益面需要提升

  高校对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建设的追求呈现功利化趋向,背离了质量工程的实施宗旨。质量工程项目对于高校来说,既是人才培养质量高低的外在表现,同时又意味着更多的资源。在高教资源不足,竞争态势激烈的环境下,许多高校为了获得更多的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将主要精力放在人才培养质量以外的环节,背离质量工程项目实施的宗旨,也不利于学生的培养。

  4.建设周期短与成果显现滞后矛盾相对突出

  教育是一项体系工程,“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充分说明教育长周期特点。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质量工程的实施时间均不长。在短短的几年内,要取得非常显著的成绩,这实际上是很难的,尤其是在人才培养方面。这就需要给予更多的研究时间和跨度,进行追踪调研和长时间思考。

  5.全员参与项目建设的意识不浓

  一线教师参与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项目的积极性还是不能充分激扬,很多项目和荣誉由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各种人才计划的承担者,或是高等院校的校级领导及职能部门领导掌握,这严重挫败了一线真正从事教学工作教师参与的积极性。

  6.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区建设的立项和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

  没有建立政府、高校以外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等项目的立项进行评审,比较难公平、公正、公开促进项目评估顺利发展。此外,立项后的项目建设缺乏有效指导、监控,缺乏有效的机制。此外,目前国家只有就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建设情况进行交流和探讨,还没有组织和召开诸如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的国家层面的经验交流会,影响和促进各高校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7.存在“重申报、轻建设”的现象。

  自“质量工程”实施以来,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已成为各个高校教学建设的主要工作,也成为评价各个高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学校都给予高度重视。在申报建设过程中,“重申报、轻建设”的情况还是较为普遍的,有较多的包装成分或名人效应在内,有些院校甚至在评审结束后就将有关资源从网上撤除,没有起到项目应起到的引领、示范和共享的作用。此外,项目的评估验收环节相对宽松,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成果与资源的共享很不理想。

  8.资金使用管理尚不够规范。尽管教育部、财政部出台《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经费配套,但由于教改经费真正用在教学改革与研究上不多,一些教师观念还停留在科研经费使用的理念使用经费,造成要么经费没有使用,要么没真正用人才的培养上。诸如添置手提电脑等硬件配置上。

  四、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内容

  1.改革项目的评审和管理模式,体现“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的原则

  建议根据不同高校、学科和专业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和评价。通过立项评审与备案相结合制度,不断扩大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各教指委和高校在质量工程建设中的自主权,可以将具体指标切到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各教指委或各高校,并适当增加地方属高校的专项数量;在管理和验收上采取学校互查和专家检查相结合的中期和结项检查制度,加强专家的指导,增进高校之间的交流学习;还要强化评审指标的过程性,突出教学改革的成效,交流建设特色;另外还需要在中期检查末位警示基础上,实行结项验收末位淘汰制度。

  2.建立项目的立项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成立附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中介结构或组织对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检查验收。在项目立项后,加强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区项目的指导、督查。以及对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建议建立跟踪动态评价机制,以保证建设项目的持续发展和提高。建议在设置项目时对就要对项目的评估有明确的规定,以建设成果而不是已有的成果为考量项目的立项依据,督促项目重在建设上。

(责任编辑 傅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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