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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的“较量”中,我们都是赢家

——一位父亲眼中的《学前教育法》

2025-05-20 来源:基础教育司收藏

  合上儿子的睡前故事书,儿子跟我道别“爸爸我爱你,晚安!”回想在孩子入园后的日常中逐渐化作具象的片段,让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有了更深刻的体悟。

  一、“焦虑”的录取通知书

  2024年6月30日,从园长手中接过“新生录取通知书”,小汤圆外婆感触良多。老人回想几年前她的大外孙女读幼儿园,当时家长们被心仪的幼儿园吸引,也被当时民办园高昂的收费与公办园稀缺的名额劝退。现如今,她的外孙只需通过“浙里办-学在诸暨”网上报名,轻轻松松拿到家门口幼儿园的录取通知书,“暗箱操作”不复存在,不禁感叹:“以前家长像没头苍蝇般穿梭在各个幼儿园招生办,甚至有人全家轮流搬着小凳子在幼儿园门口排长队取号登记入园的情形不复存在,国家政策真好。”她的“国家政策真好”其实就是《学前教育法》中的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当看到家门口新建的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时,终于明白“就近入园”不再是权力的恩赐,而是法律赋予每个孩子的权利。

  二、油菜花田的小插曲

  ​​老师联系我说:“小汤圆的膝盖处有淤青,是去油菜花田里玩耍被石头磕到了。”接送的奶奶因为对孙子的宠爱所以嘀咕埋怨着,甚至怀疑老师可能体罚了她的宝贝孙子。但随后细致的沟通、说明,让我触摸到了《学前教育法》第十三条的温度——“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园方没有推诿“孩子调皮”的说辞,而是连夜巡视油菜花田清除石块,这让我看见法律条文在现实中的落地生根。

  三、区角里的玩具较量

  ​​孩子们争夺积木的哭声惊动了整个教室,张老师没有急着评判对错,而是跪坐在地上,耐心地安抚着起争执的小汤圆和另一位孩子,而小马老师和飞飞阿姨继续各司其职照顾着其他孩子们。这个画面完美诠释了《学前教育法》第五十条的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当我的孩子开始去交朋友,并学会用分享和谦让解决争端时,我忽然明白,法律第十四条中“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的表述,正是藏在这样春风化雨的引导里。事后小汤圆还向我描述:“我们幼儿园还有几个走路有点奇怪的小朋友,他们有不一样的玩具,张老师说我们也是朋友。”回想调皮的孩子总不喜欢走台阶,要在“斜坡”绕一下,原来现在的幼儿园“无障碍通道”和融合教育资源教室也已配齐,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适合自己的轨道上奔跑。

  四、家长会上的双向奔赴

  “家长开放日”,第一次参加孩子的家长会,我早早到了幼儿园,正值饭点就拐到孩子的教室瞄一眼,正瞧见园长妈妈跪坐在地上,用勺子兜起一片青菜叶喂到一位挑食的孩子嘴边引导她就餐。今天的荤菜是水煮虾,而其中一位小朋友餐盘里是牛肉,后来在教室温馨一角中了解到“明日食谱”详细标注着小朋友的过敏原信息和替代餐,同时,又非常注重保护幼儿隐私,没有出现姓名等信息。家长会上园长展示下周食谱的营养配比图,并表示“家长监督员”可随时协助幼儿园检查食材品质,并为他们安装了手机APP用来随时监督食堂。《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要求的“做好儿童营养膳食”落地为看得见的日常,让每位家长都成了孩子成长的见证者。当我在群里看到其他妈妈分享的孩子光盘照片时,突然明白法律编织的不仅是安全网,更是信任的纽带。

  周末,小汤圆骑着小自行车在幼儿园普法宣传窗前兜圈,我沉浸在车铃叮当声和普法文字中,这部法律不是冰冷的悬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头顶的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而是一双将孩子们护在掌心的温暖之手。作为家长,有了法律的支撑,不必再在爱与规则间做取舍,因为当法治精神浸润教育肌理时,所有的博弈都将化作了家园双方共同守护的默契。有了法律的滋养,稚嫩的幼苗必将在爱与规则的双重浇灌下,长成他们最好的模样。(浙江省诸暨市浣江幼教集团湖畔园区小二班家长 詹武威)

(责任编辑:尹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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