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申雪峰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优育,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了“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为广大适龄幼儿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夯实教育强国建设基点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法律护航,引领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
《学前教育法》共9章85条,构建了科学合理、特色鲜明、问题导向的学前教育法律体系,深刻、全面、具体阐述了落实政府及各方发展学前教育责任的法律规定和实现路径,对于加快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这部法律有很多的亮点、创新点,最突出的就是体现了以儿童为中心的立法导向,为保护学前儿童权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充分彰显了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决心和行动。以法律形式明确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将学前教育纳入法治轨道,为学前教育事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学前教育立法,是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推动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一环。
二是充分保障了儿童权益。法律中“学前儿童”专章的设立,对保育教育的专门规定等,充分体现《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明确尊重儿童人格和主体地位的基本理念,强调保障儿童获得新经验、新发展的机会。
三是回应了当下学前教育发展的新问题、新挑战。法律关注到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特殊儿童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等现实问题,在条文中明确优质教育资源向偏远地区倾斜等要求,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
二、砥砺担当,拓展学前教育发展新格局
在全面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陕西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将“入好园难”问题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给予重点保障,紧紧围绕“普及普惠安全优质”主线, 强化政策统筹,注重规划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实现了全省学前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一是强化顶层架构。围绕体制机制、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提升等出台一揽子文件,指导各地紧扣政策,细化措施,逐一落实,省、市、县(区)、园四级形成纵向衔接、横向全覆盖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二是扩大普惠资源。通过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持续巩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现新突破。截至2024年,全省共有幼儿园7109所,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6.69%,较2016年增长8.61个百分点;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94.53%,较2016年增长31.68个百分点。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均超过“十四五”国家目标要求。
三是建强骨干体系。提高薄弱园办园水平,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园舍设施,建立帮扶机制等方式,持续缩小办园差距。示范幼儿园数量持续增长。发挥榜样引领作用,通过结对帮扶、督导评估、项目推动等方式,不断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范围。推进幼小科学衔接,遴选出16个幼小衔接实验区和96个试点园(校),举办全省线上展示活动,推动幼小深度融合。培育省级学前教育课程、文化、家园共育、乡镇一体化管理试点基地467个,构建以点带面的辐射结构,增强园(所)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是推进科学评估。建立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编制出台《陕西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自评指导手册(试行)》,面向园长、教师等开展省级专题培训,广泛宣传并深入推进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理念和要求。
三、幼儿为本,以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在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任务下,我省将从以下四方面着力推动学前教育法落地落实。
一是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多渠道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儿童利益相关方真正理解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立场和观念,理解学前教育的特殊性和专业性,理解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是进一步补齐普惠资源短板。推动各地落实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法定要求,切实履行政府在普惠性幼儿园规划、统筹建设、举办与支持举办的责任。指导各地提前谋划、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趋势,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建立与人口发展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发挥普惠性幼儿园广覆盖、保基本的功能,优化调整县域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结构,不断扩增优质普惠学位的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上优质园的美好期望。全面改善办园条件,不断完善园舍设施设备,丰富玩教具、图书种类的配置。
三是进一步完善普惠保障机制。优化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完善公办园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保教费、住宿费标准。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统筹工资收入、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
四是进一步提升保教质量。以法律为遵循,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推进科学保教。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用好《陕西省保育教育质量评估自评手册(试行)》,指导幼儿园深化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教研部门在保教质量提升过程中的引领和统筹作用,增强培训实效,推动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树立正确的保教理念,引导教师营造“幼儿自主决策、主动探索、教师跟进支持”的新型师幼关系,让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站在学前教育法颁布的新起点,陕西将以法律为根本遵循,将学前教育法的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好学前教育的期盼,回答好学前教育再立新功的“时代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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