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达娃卓玛
西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习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以幼有所育、幼有善育为目标,努力让边疆民族地区每一个幼儿都享有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现将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经验成效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大部署要求,坚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西藏自治区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大力实施多期学前教育专项行动计划,构建起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的“四梁八柱”。
(二)普及普惠水平大幅提高
我区着力构建起地(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幼儿园布局体系,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目前,全区近90%的行政村(居)单独或联村建有幼儿园。全区达孜区等19个县(区)通过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国家认定,占比达到25.7%,位列西部省区前列;32个县(区)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自治区评估验收,占比达到43.2%。2024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2609所,在园幼儿15.03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1.33%。
(三)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普惠公益性原则,从2011年起,将学前纳入教育“三包”(包吃、包住、包基本学习费用)补助范围,目前年生均补助标准4120元,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提标后达到年生均补助标准4200元。从2012年起,对城镇幼儿园实行免费教育,现行标准年生均3600元。从2018年起,农村学前免费教育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现行标准年生均380元。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100%。坚持多措并举,采取“转、招、聘、支、引”等途径,每年持续补充幼儿园师资。2024年底,全区共有幼儿园教职工2.4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14万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占比达到99.17%。
(四)保育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办园保教规范要求,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西藏自治区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方案》《西藏自治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标准(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全力推动办园保教水平逐年提升。积极推进幼小科学有效衔接和家园共育工作,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沟通渠道,转变家长观念,规范办园行为,坚决纠治“小学化”倾向。建立和推动优质幼儿园同薄弱幼儿园结对帮扶关系,全区已建立帮扶关系的幼儿园有2000余所,占比达80%以上。
(五)全力推动保教质量提升实验区工作
加强推进全国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工作,指导那曲市嘉黎县研究制定《嘉黎县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积极创造条件组织试点县学前队伍赴区外学习,先后组织多批园长、教研员、教师等学习团队赴海南学习和交流保教质量提升工作,同时邀请海南学前教育专家进藏指导,成功举办琼藏保教质量提升联合教研活动。围绕“放手游戏,发现儿童”这一主题,积极研究制定全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1+N”计划方案,以国家级实验区工作成效辐射带动全区幼儿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二、学习贯彻《学前教育法》的体会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对于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这部法律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法律属性和定位,强调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在西藏这样的边疆民族地区,这部法律的出台显得尤为重要。它特别强调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学前教育发展,这有助于缩小我们和其他兄弟省市之间学前教育发展的差距,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不仅是对我国学前教育领域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学前教育发展方向的明确指引。作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我们更加坚定了发展全区学前教育的信心和决心。下一步,将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切实提升其法律素养和依法治教能力。工作中将以此法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缩小区域、城乡差距,努力让每一个幼儿都享有优质学前教育,为他们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下一步考虑
(一)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
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实际,着手研制实施办法,推动该法落实落地。
(二)持续实施普及普惠工程
深入推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组织开展自治区督导评估和国家评估认定工作,确保全区所有县区尽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立足教育强国建设目标,科学谋划研制“十五五”学前教育顶层规划方案。
(三)加强学前队伍建设
通过五级培训以及“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加大学前教师培训力度,转变幼儿园教师的保教理念,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保育教育能力和水平。加强学前教育教研队伍建设,培养学前教育骨干教研员,逐步构建区、市、县、校四级学前教育教研体系。
(四)持续深化保教质量提升试点工作
按照教育部基教司的要求,统筹谋划做好国家和自治区级保教质量提升实验区(园)创建,积极争取相关资源对我区的支持和指导,积极探索“放手游戏,发现儿童”等保教实践,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助推提升我区学前保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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