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广西:依法治教、依法办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2025-05-20 来源:基础教育司收藏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张旭凤

  一、完善制度,强化保障,推动学前教育跨越发展

  十八大以来,广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优供给、强保障、促发展、提质量,构建起覆盖城乡、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制度体系基本完善

  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整体思路和具体措施。2019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更好实现“幼有所育”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相关部门在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幼儿园教师编制、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幼儿园和小学有效衔接等方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搭建起广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四梁八柱”,学前教育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二)普及普惠水平大幅提高

  围绕破解“入园难”“入园贵”,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体系。十八大以来,广西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迅速增加,2023年广西幼儿园数达到1.28万所,比2012年增加5246所,增长了69.45%;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193.09万人,比2012年增加27.1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2年的76.6%提高到2023年的93%,增长了16.4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1.61%,比2016年增长39.61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每个乡镇基本办有一所及以上公办中心园,实现了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主动适应城镇化进程,不断扩大城镇普惠性资源,特别是全面开展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完成了2001所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提供普惠性学位10.5万个。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本满足了老百姓在家门口的入园愿望。

  (三)保教质量明显提升

  围绕破解“小学化”,坚持学前教育内涵建设与事业发展同步推进,力保“上好园”。十八大以来,以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改革实验区为抓手,深化学前教育保教改革,深入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幼小衔接”攻坚行动,不断完善学前教研体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有效落实,有力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支持80%县区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建立优质园与薄弱园结对帮扶机制,1000多所城镇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3000多所农村园和民办园,城乡学前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每年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面向全社会持续传播科学保教理念和方法,促进科学育儿知识走进千家万户,科学保教理念深入人心。

  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学前教育发展迈入新时代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学前教育法,该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是坚持党对学前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充分体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关键举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巨大成就,是推动破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体制机制问题的重要手段,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固基本、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该法特别针对西部地区、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学前儿童的受教育权以及学前教育的财政保障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如学前教育法强调了政府职责,明确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学前教育资金,重点扶持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势必对广西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的学前教育产生极大的支撑力,有利于稳定的财政保障,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如学前教育法规定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提高了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对教师的保育教育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提出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第四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标准保障公办幼儿园及时补充教师,并应当优先满足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公办幼儿园的需要”,突出了在教师队伍配备机制上的倾斜支持,有助于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教育差距等。

  三、依法治教,依法办园,推进学前教育法落实落地

  (一)坚持学法用法,让工作“向实”落地

  学前教育法以规范办学、保障发展双向互构,从内部、外部治理规则和法律责任上构建了学前教育法律体系,标志着学前教育已上升到社会稳定、国家安定的战略地位。广西教育系统将启动《学前教育法》全系统全覆盖全链条专题学习,确保读懂读通读透,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的核心精神和主要内容,积极推动全民读法、学法、说法的浪潮,以主题展、专项课题、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观念深入人心,推进学前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落地生根,形成一批学法用法的优秀典型案例。

  (二)坚持内涵发展,让改革“向深”延展

  学前教育法进一步从法律角度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突出为学前儿童权利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要进一步从法律视角守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底线红线生命线,抓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轴主场主旋律。广西将持续撬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改革力量,做好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试点工作,持续推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将学前教育发展上升为国家意志高度,将实践要求上升为法律制度,用法治方式破解学前教育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将改革引向深水区,以法律实施的成效深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三)完善保障机制,让发展“向优”跨越

  《学前教育法》围绕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为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获取更多资源与支持提供了路径。下一步,广西将依法完善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占比,完善学前教育财政补助经费分担机制。鼓励引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投入、教师等保障机制,指导各地依照国家标准落实并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经费保障水平。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持续推动边境地区学前教育免费教育政策。指导各市县配合做好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动态核定工作,推进公办园教师和管理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教师同工同酬,督促民办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完善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教师培养体系,加强教师队伍职前职后培养,形成学前教育结构合理、与时俱进的优质教师队伍。

   

(责任编辑:姚振)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