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是河南省的省会,市区面积10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70万人,其中有市区常住常住户籍人口316万人,市区内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494所,其中小学378所,初中116所。多年来,郑州市把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主要抓手,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为整体提升全市基础教育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1996年起, 郑州市取消了小学毕业生升初中考试,在100%的公办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基础上,100%的公办初中实行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到2014年止,已经走过了整整19个年头。小学入学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初中入学,无论是省属学校,还是市属学校、区属学校,均有市、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从1996年起,郑州市坚持以小学毕业生随父母生活的真实家庭住址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位,相对就近升入初中。父母不在市区工作的小学毕业生随监护人。对进郑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同样是以小学毕业生随父母生活的真实家庭住址所在的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位,相对就近分配到相关中学。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允许学有特长的小学毕业生,本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规定的入学范围内选择与自己特长相应的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非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非特色学校不得接收本校服务范围以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特色学校接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毕业生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只进行专业测试,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中招办体艺组组织实施。
在不违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的前提下,对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入郑州回民中学予以适当照顾;对驻郑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予以适当照顾;对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队员的子女予以适当照顾。
19年来,我们一直坚持“确保政策公开、确保过程公平、确保结果公正”的“三确保”原则,不断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健全、完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制度,切实保障每位适龄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4年,郑州市市区参加小学升初中就近分配的小学毕业生人数为5.25万人,其中有郑州市市区户籍的学生人数3.19万人,占总人数60.76%;非郑州市市区户籍的学生人数2.06万人, 占总人数39.24%,基本上全部实现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一、确保政策公开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每年小学升初中工作启动,市教育局均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泛邀请省会各大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解读政策,公开信息,并接受媒体监督,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小学升初中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组织开好家长会。为保证小学升初中政策落实到每一个有小学毕业生的家庭,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各小学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召开家长会,将招生报名办法、报名要求等相关信息,详细告知每一位家长,指导家长如实填写《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
三是设置招生咨询热线和网络咨询平台。在招生工作期间,市、区两级中招办专门设置招生咨询热线和网络咨询平台,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及时解答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教育局还集中设置招生咨询大厅,集中受理、解决广大家长反映的各种疑难问题,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和优质的服务。
二、确保过程公平
一是依据政策,严格控制照顾群体。严格控制体音美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从1996年起,体音美特长生招生比例一直控制在小学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严格控制照顾群体,在不违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的前提下,对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入郑州回民中学予以适当照顾;对驻郑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予以适当照顾;对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队员的子女予以适当照顾。其余小学毕业生,包括教师子女一律不享受照顾政策,统一相对就近分配到附近初中就读。
二是应入进入,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近年来,随着城市新增人口迅猛增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大量涌入,郑州市不断加大新建学校建设速度,扩大公办学校容量。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坚持平等受教育的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经区中招办审查同意,相对就近分配到相关初中就读,不收取借读费,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切实保障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2004年市内金水、中原、二七、管城四区小学升初中就近分配的总数为20837人,其中随迁子女3032人,占比为14.5%; 2014年就近分配的总数为35944人,其中随迁子女14205人,占比为39.5%;十一年间,市内四区就近分配的总数仅增加了15107人,而随迁子女却增加了11173人,随迁子女占增加总数的三分之二强。2014年,市内各区小学在校生37万人,其中随迁子女14.8万人,占比为40%;市内各区小学新生7.1万人,其中随迁子女2.7万人,占比为39.4%,管城区小学新生更是达到了51.6%。
三是完善程序,利益相关方全部参与。每年招生工作开始前,由郑州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招生文件,下达招生计划,设置招生程序,做到规范管理、阳光招生,将入学工作分为宣传准备、编制代码、住址认定、集中报名、就近分配、发放通知、咨询复议等环节,并对各阶段提出明确具体的任务要求,所有利益相关方,包括学生家长、班主任、校长、区教体局、市教育局(甚至有些热点社区居委会的有关人员)共同参与完成。具体程序如下:
1.各毕业生所在小学在认真查验相关证件后, 组织监护人填写毕业生就近入学分配表,监护人、班主任、校长分别签字确认。
2.各小学组织教师对所有毕业生家庭住址核查认定之后, 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集中上报到所在区的中招办。各区中招办按照毕业生家庭住址所在社区居委会统一登记造册,并核准各社区的毕业生人数。
3.各区中招办组织复查人员对全区所有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进行复查确认。
4. 市中招办组织人员对各区所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认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5.市、区两级中招办依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小学毕业生随父母生活的家庭真实住址所在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位,根据中学招生计划,在与初中学校会商后,共同研究分配方案,划定各初中的招生范围。
5、在市、区中招办认真做好接待咨询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公布分配方案,统一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三、确保结果公正
一是严查住址。准确审查认定小学毕业生真实的家庭住址,是保证相对就近入学的关键。审定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首先由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如实填写《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字,经班主任审查、学校核查后,在学校张榜公布。报名工作结束后区中招办成立复查小组,重点审查报名登记表上登记住址与学籍档案上记载住址不一致的,且又登记在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初中学校周围的毕业生家庭住址,发现弄虚作假者记录在案并予以纠正。最后,由市中招办对上述工作进行抽查,尤其做好传统热点地区内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的抽查工作。通过一系列的严格措施,有效提高了住址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公正度。
市中招办对各区中招办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审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区中招办对各小学毕业生的家庭住址审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在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审定工作中弄虚作假者,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是公示结果。首先,在住址认定期间,各学校对毕业生家庭住址审查后,将审查结果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张榜公布,并成立家长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登记工作的监督;其次,就近分配工作结束后,在各初中学校公布招生区域和招生人数,使媒体和家长了解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做到招生结果的公开透明。
三是及时纠错。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时间跨度长、程序复杂、任务繁重,社会、家长关注度高,对于分配结果与家长预期不符而产生质疑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分配错误的情况,市、区中招办专门设置了三天的咨询复议时间,组织人员按照相关要求与程序,针对实际情况进行答疑和纠错,确保分配结果公正。(郑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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