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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免试就近入学 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让每一个孩子在家门口接受良好教育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既关乎社会公平,又关乎人才培养,寄托着人民群众对美好未来的期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孩子在家门口接受良好教育,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宁波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稳步实施,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注重规范有序,巩固义务教育严控择校成果

  一是坚持就近入学。宁波市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小学,以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等不同情况,可按一定的条件与顺序先后录取。宁波市城区初中招生以一所初中为招生单位,对口附近的若干所小学,其他县(市)区采取学校服务区划片就近入学。

  二是坚持严控择校。2012年来,市教育局明确提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控制择校率在5%以内,鼓励各地实行“零择校”政策。初中择校生不享受省优质示范高中保送生资格。近三年数据显示,我市各地基本实现零择校。

  三是坚持免试入学。市教育局严格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免试入学。其一,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以各类竞赛、等级考证书等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其二,禁止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破坏正常教育生态的行为。其三,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等。其四,加强民办中小学招生指导管理。民办学校应以学校所在县(市)区区域内招生为主,不得跨区域中途插班招生。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10人以上,应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主动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及做好招生计划与招生办法的备案工作。

  四是规范特长招生。2014年经市教育局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明显下降,2015年降到5%以内。原来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学校不再增设。各地须统筹规划好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做好小学、初中与高中特色发展的衔接工作。

  2.注重公平公正,确保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

  一是保障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权益。落实《宁波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的各项任务,2015年,制订下发《宁波市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评估标准(试行)》《宁波市小学资源教室配置标准目录(建议)》《宁波市初级中学资源教室配置标准目录(建议)》,扎实推进宁波市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评估工作、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保障特殊教育儿童接受教育的权益。

  二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按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原则上要在本市参加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等条件,由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准)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为了方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在宁波市中心城区推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网上预报名,预报名时间为期一个月,预报名结束后,经审核分批分校进行现场确认,有序安排入学,避免了排队拥挤现象。

  三是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做好在甬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来(回)甬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烈军属子女、安置军人子女等学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3.注重公开透明,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

  一是重信息公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当年招生计划、报名办法,以及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二是重政策延续。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如有重大调整,要进行政策风险评估,审慎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处理调整好前后政策的衔接。各地出台的招生政策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是重督促检查。将年度招生与学籍管理工作纳入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教育目标考核和学校教育综合督导内容。对违规招生入学的,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对民办学校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擅自提前招生,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扰乱正常招生与教学秩序的,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面临的压力也比较大,尤其是像宁波这样的沿海开放城市,优质教育资源相对集中,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待也更高,加之进城务工人员不断涌进,招生入学工作面对的矛盾更尖锐。如何解决好近年来涌现出的“学区房”热、“民办初中择校”热等现象,是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关键。我们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推进:

  一是加强科学规划。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并考虑各学段生源波动特点,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常住人口适龄子女的教育需求。加快义务教育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县域内校长教师合理交流,扩大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报送推荐生名额比例,淡化学生及家长对热点初中的过分追崇。

  二是推行共同发展学区。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相对均衡的实际,将城区数所小学和对口初中组成一个共同发展学区,实施学区内校长、教师的合理交流,推进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学区内小学招生视生源分布情况按就近、合理、公平原则进行统筹,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当年生源较多学校服务区内设置两校公共缓冲区域,对该区域内学生按学生家长意愿进行调剂,如果报名人数过多,应公开公平地进行随机派位,使共同发展学区内各小学的班额相近。

  三是改进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立足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坚持民办初中应立足当地教育发展实际,合理设置招生范围,以不考试为前提,依法依规自主进行招生。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明确要求应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为主,跨区域在同一个县(市)区的招生计划超过10人以上应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定,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招生计划数的50%由电脑派位,50%由学校自主招生。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抢占舆论高地,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组织进行政策解读,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沈剑光)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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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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