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依法治理 优质均衡

——武汉市2015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政策解读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和公益性,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好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依法治教的应有之义;既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首要任务,也是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一、依法组织入学,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完善办法

  2015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将在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3月31日召开的部分大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调研座谈会和教育部领导讲话精神,按照“依法组织入学、坚持以区为主、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问题”的总体要求,在基本政策、工作要求等方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时间安排、工作程序及操作办法,更好地服务于适龄儿童少年和社会。概括起来,主要是“六个不变”、“三个优化”。

  (一)六个不变

  1.基本政策不变。坚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依法履行政府责任;坚持“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实行政府通知入学制度;坚持面向全体学生,7月3日前将盖有政府公章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发放给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确保“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丢”。

  2.基本要求不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或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择优选拔新生;任何学校不得抢夺生源和举办相关培训班,不得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不准将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新生入学挂钩。

  3.基本程序不变。严格按照登记造册、划定范围、统一发放《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不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汉接受义务教育一视同仁,享受市民待遇。

  5.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政策不变。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在先、民办学校招生在后;不得设置报名资格条件限制,每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禁止以考试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6.择校生政策不变。继续坚持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择校生的认定,以《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特殊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在坚持依法依规发放《通知书》,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制度执行率100%的基础上,“对不按《通知书》规定到对口指定学校入学而要求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择校生起始时间的认定,从2014年起始年级新生开始,包括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学生只要有过择校行为,无论时间长短,都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

  (二)三个优化

  1.优化入学到校时间。2015年,我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坚持“先公办、后民办”,先政府安排通知入学、再民办学校招生。全市小学、初中新生报到时间进一步优化调整,统一为同一时间。7月5-6日,全市小学、初中新生持盖有政府公章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的对口公办学校报名。学生到对口的公办学校报名后,有择校意愿的学生,统一在7月8-10日到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报名。

  2.优化划片方式。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继续坚持单校划片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探索多校划片形式。

  3.优化民办初中报名方式。民办初中招生实行“湖北省小升初招生管理平台”网上报名,不再到校报名。

  二、坚持优质均衡、标本兼治,进一步努力从根本上缓解义务教育择校问题

  我们认为,“择校热”反应的是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来说,是教育资源不均衡造成的。因此,缓解义务教育择校问题,我们的基本思路是“标本兼治”。治标就是坚持依法做好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上面谈到的“六个不变”、“三个优化”,就是我市坚持依法治理,规范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行为的主要措施。治本就是坚持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下面,我再从治本之策的角度,重点谈一谈我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从根本上缓解择校问题的思路与办法。

  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区域基本均衡,已全面通过国家督导团的复查评估,当前正处于向优质均衡迈进的新阶段。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我们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特色学校建设为抓手,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内涵、质量、特色发展为着力点,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化校长、教师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小班化教学、学区制管理(包括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和素质教育特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评估督学督政双轮驱动。

  (一)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小班化教学

  2011年以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开展小班学教学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广大教师认真实践“关照每一个”的小班化教学理念,课堂上充分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发言,尊重学生表达权,学生发言100%;百分之百体验,重视学生参与权,学习参与率100%;百分之百评价,还给学生反思权,学生100%参与自评与互评。

  小班化教学使学校实现了“洼地崛起”,成为新优质学校。硚口区实验小学等一大批学校,通过小班化教学实验,以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为切入点撬动学校全面工作,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学校办学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家长满意率连续三年达到100%。2014年我市开展小班化教学的义务教育学校已达105所,2015年进一步增加,初步目标是达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15%,将有更多学生享受到小班化教学带来的优质教育。

  (二)积极推行学区制管理(包括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

  近年来,我市各城区在学区制(教育联盟、品牌学校系列建设、委托管理等)管理模式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尝试,取得了显著成效。至2014年,全市已共组建76个学区(教育联盟、学校共同体等),通过实施联片管理、联校研修、联手开发,创设教师交流模式,完善交流工作机制,深化交流过程管理;实施强弱学校结对支教、培养制度,达到学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均衡,促进了区域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区制和委托管理工作的意见》,拟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学区制和委托管理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区域推进,改革创新、形成特色,注重内涵、提升质量”原则,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构建合作共生机制,推进办学体制、人事体制、管理体制创新,发挥优质学校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增殖和均衡化,办好每一所学校,进一步加快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促进形成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努力破解“上好学”难问题,推动实现义务教育现代化。

  (三)深化武汉国家教育云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广泛共享

  2012年底,武汉成为首批国家教育云试点城市,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数字资源规模化应用试点地区。通过两年来的努力,全市中小学已基本建成“三通两平台”,形成了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的基础环境。

  当前,在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已成为每个学校的共同任务和追求。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云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数字高效课堂、同步课堂、网络教研、探究性学习、名师工作室5种模式应用,以利用信息技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坚持督政、督学“双轮”驱动,创新督导评估机制

  近年来,我市坚持创新教育督导评估机制,指导引领学校特色化发展,持续开展义务教育素质教育特色校评估工作,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和督导评估工作经验被《中国教育报》连续刊载。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督学、督政“双轮”驱动,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一是深入开展义务教育中小学市级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群众满意中小学”创建活动,一所一所扎扎实实抓;二是组织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落实到辖区所有中小学校,探索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督导评估中的作用,一校一校有的放矢促;三是有序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将市、区素质教育特色校要达到的比例作为前置条件,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区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一个区域、一个区域推进,努力办好一大批群众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实现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三、努力做到“6个坚持、6个进一步”,确保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

  前期,我们已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召开了不同层面的调研座谈会,征求对今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同时,按照3月31日教育部会议的统一部署和领导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基本政策规定。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2014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做好2015年我市义务教育特别是“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具体将努力做到“6个坚持、6个进一步”:

  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在优化单校划片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多校划片;

  二是坚持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大入学招生政策、时间、程序、操作办法等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坚持择校生不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享受“分配生”资格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操作办法,形成正确导向和氛围;

  四是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汉接受义务教育一视同仁的政策,进一步简化、完善入学办法;

  五是坚持加强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与操作办法,精准管理过程轨迹;

  六是坚持强化治本之策,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从根本上化解择校难题,形成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新常态。(武汉市教育局 徐定斌)

2015年4月3日

收藏
(责任编辑:耿道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