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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近年来,青岛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坚持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市100%公办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98%公办初中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建立完善免试就近入学长效机制,取得明显效果,广大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满意度明显提高。基本消除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

  2015年,青岛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1.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动摇。小学一律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中入学在招生区片内通过电脑派位或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等方式进行。各区市教育(体)局结合实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确定各学校就近入学的条件、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区片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均需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录取新生。

  2.积极推进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和学区制改革。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对口招生。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九年一贯制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指导意见》,统筹做好学区设立工作,加大学区制建设支持力度,不断创新义务教育学区制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

  3.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保障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青岛盲校、青岛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保障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共享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各普通学校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4.统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支持和规范民办学校自主招生,鼓励民办学校办出特色,满足学生多元教育需求。民办学校须严格执行市、区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须报所在区市教育(体)局,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招生简章以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均须经所在区市教育(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各区市教育(体)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配备以及规范办学行为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核定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市内三区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录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生可面向市内三区招生。第一阶段招生不足的,面向学校所在区进行第二阶段招生。民办学校录取以面谈为主,一律不得通过考试方式录取新生。

  5.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小班化招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小班化招生。实行小班化招生的学校,每班不超过40人。其他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改革课程教学,改革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让学生享受更优质的教育。目前,我市小学起始年级小班化招生比例达到59%,初中达到30%。

  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控制择校,需要标本兼治。我市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并不断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公平。

  1.科学制定并实施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门口有学上。2014年,市政府印发了《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2014-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社区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设施配置提出了近期建设计划和远期预留规划。6年内,全市将新增1900余所幼儿园和中小学。《规划》将加大对农村学校、困难地区、薄弱学校、弱势群体的教育资源配置,重点解决城市发展和人口急剧增长带来的教育设施不足、学位紧张问题,以及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中的新增学位需求。2014-2016年,全市将新建、改扩建或异地迁建各级各类教育设施593所。其中,小学163所,初中6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所。各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将逐年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近期建设目标,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大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学生在家门口上好学。一是加大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建设力度。以小班化、信息化、国际化为突破,积极推进现代化学校建设。2015年,全市85%的中小学将达到青岛市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二是争创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目前,我市已有8个区市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今年力争剩余2个市全部通过验收,全面提升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三是加大均衡配置师资队伍工作力度。出台《关于推进区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特别是优秀校长、教师的统筹调配力度。对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个聘期的校长和连续任教满6年的教师,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 (交流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进行轮岗交流。四是加大对农村地区薄弱学校支持力度。2014年,我市安排5.7亿元支持农村教育。启动经济欠发达镇教育工作扶助计划,投入1.62亿元,为15个欠发达镇31所中小学改造12万平米校舍。五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入推进“名校办分校”、“区域学校一体化发展”、“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和“高校辐射中小学”等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积极探索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通过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名校带弱校、城市学校带农村学校等形式,不断缩小校际、区域和城乡教育差距。

  3.积极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传统媒体、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对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具体招生办法进行解读,让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家长广泛宣传身边的好学校,使广大家长充分认识了解家门口的优质学校。积极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青岛市教育局局长 邓云锋)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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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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