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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招生 推动优质均衡
提升上海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2014年,上海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 “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本实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划片入学,每所学校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的目标。

  2015年,上海在率先整体通过国家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新背景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以贯彻义务教育法为依据,更加突显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教育服务、促进教育公平、应对“择校”热点问题等特点。

  一、网上登记统一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加强招生规范管理,为全市适龄儿童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2015年开发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主要用于入学信息登记、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相关证件审核等工作。入学报名系统所生成的学生基础信息与教育部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信息相一致,招生工作结束后自然导入学籍管理系统。

  2015年,所有适龄儿童均须在幼儿园或区县指定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家长通过对系统所提供的公安与人保信息进行比对与确认,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作为入学重要凭证。沪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信息登记时,可选择在户籍地还是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如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在完成信息登记后,进行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区县与学校根据入学登记信息,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人人入学机会均等

  由于各种原因,上海客观存在一批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沪籍少年儿童。根据实有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沪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配套服务工作。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向市民公开招生入学排序细则,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就近入学。同时,倡导推行静安区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接收一学生”(双胞胎、单独二孩例外)的试点经验,由区县教育部门根据适龄儿童户口迁入年限、购房年限以及与直系亲属同住等情况来安排学生,抵制房产商炒作“学区房”,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公平、公正性。

  上海坚持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不断调整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依据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要求,上海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条件,实施有梯度的公共教育服务。2014学年,全市有53.86万名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民办小学免费就读。2015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其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为灵活就业人员的,须连续2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

  三、规范管理民办招生

  为给社会上的“非理性”择校降温,上海逐年加大对民办中小学招生的规范管理和监管力度。2014年,实行民办小学招生 “三个统一”、“两个限定”、“两个公开”、“三个承诺”的办法,2015年,这些监管措施延伸至民办初中。“三个统一”指统一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开展面谈时间,统一招生录取时间。“两个限定”为:无寄宿条件的学校限定在区内招生,每个学生选择民办学校需网上报名,每人限报2所民办小学或者3所民办初中。 “两个公开”是: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开,面谈过程向行政、督导、监察、家长代表、媒体公开。“三个承诺”为:不提前开展招生,不收取豪华简历及各类证书,不与社会举办的“小五班”挂钩,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对违规学校将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核减第二年招生计划,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四、打造“家门口的好学校”

  在上海,有近9成适龄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市、区两级政府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保障其入学机会的公平与受教育过程的公平。

  近年来,上海通过学校设点布局调整,加快郊区学校建设、缓解人口持续增长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带来的压力。依据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合理划定学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确保每个适龄学生都享有相应的学位。公办学校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严格艺体特长生招生管理,健全特长生资格确认制度。小学除招收少体校学生外,一般不招收艺体特长生。初中艺体特长生招收人数控制在新生的2.88%。

  上海不断探索公共治理模式,力促入学机会均等,实现优质资源共享。通过教育改革提高质量,全市推进小学起始年级“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项目、推出以“绿色指标”为标志的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改革等,引导家长不为让孩子“抢跑”而盲目择校。

  上海树立和宣传了一批不挑选生源、不争抢排名、不集聚资源的普通公办学校走向“新优质”的典型,这批“家门口的好学校”,引领更多学校关注每一个孩子成长,从而赢得百姓的赞誉,缓解社会过度的择校行为。2015年,上海将形成“新优质学校”集群式发展推广机制,推出各区县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片统筹管理,实现课程、教师、设施设备等优质资源共享。到2017年底将基本形成具有一定覆盖面的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新格局,并形成富有区域特色的运作机制,努力实现“让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都优质”的目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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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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