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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招生制度 确保教育公平

  近年来,济南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并着力构建以政策导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三位一体的资源配置模式,不断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14年市区小学一年级市民子女择校生比例仅占招生总数的3.8%。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59.4万人,其中城市30.8万人,农村28.6万人,市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9万人,占32.14%,实现了“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应上尽上”的承诺。主要做法有:

  一、多措并举推进教育均衡,破解“择校”难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核心追求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教育公平,破解义务教育“择校”就成为“关键”。为此,济南市在政策引导和优化教育布局配置方面不断推出新政策、新举措:

  一是不断实现入学条件公平。实施中小学配置标准化,累计投入36.05亿元,完成全市924所中小学标准化工程省级验收,实现了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无差别配备。全市1148名符合交流条件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全部进行了交换,2014年还有2089名各类教师进行了交流轮岗,校际间师资力量日趋均衡。通过名校托管、教育集团、城乡联盟等形式,实现了校际间的多元融合。2014年我市已有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验收,另外两个县(市)区也将在2015年申报国家和省级验收。

  二是扩大教育资源,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2014年济南市新建15所中小学,新增初中学位2160个,小学学位2770个。其中主城区有12所新建学校招生,增加初中学位1650个,小学学位2005个。2015年,又将开工建设46所中小学,将进一步缓解部分区域学位紧张,适龄儿童入学难的问题。坚持深入挖潜,优化配置资源,适当增扩班数和班额,尽最大可能来满足适龄儿童入学的需要。

  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努力实现学生入学机会均等。上世纪90年代开始,即将高中招生的60%以上的指标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2007年起济南市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中考时不享受高中学校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2012年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收取择校费,斩断择校的利益链条。规定严禁跨区择校,逐年提高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目前,我市高中学校指标生占到了总招生计划的68%以上。

  二、坚持阳光招生,维护教育公平。一是坚持义务教育按照学区免试入学。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市就根据《义务教育法》要求,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定了相应学区。其中,小学严格按照学区招生,免试入学;初中学校则采取学区内对口小学整体直升办法,免试入学。2013年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学区公示力度,采取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形式将学区向社会公开,做到了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无缝隙覆盖。高中招生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全市高中无条子生、关系生,有效降低了家长择校的心理预期,逐步实现了招生工作的常态化。

  二是强化学生身份界定,减少义务教育择校行为。作为控制义务教育择校生的配套措施,2014年济南市教育局出台文件,要求各中小学在新生入学及毕业年级分别对学生身份界定情况进行社会公示,在坚决杜绝“人情生”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三是规范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操作流程。为保证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济接受义务教育,全市在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了82所公办学校作为外来务工子女定点学校,基本满足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求。为了缓解新出现的矛盾,2014年,我市部分区通过规范入学操作流程和量化赋分,有效地保障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机会的公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虽然济南市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也探索出一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招生秩序的有效做法,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教育发展速度与群众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此我市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以规范入学程序,促教育公平。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公示制度,坚持义务教育按学区免试入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特长生和进行招生考试,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实现“应上尽上”。建立和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认定及入学操作流程,开展剩余学位及赋分标准社会化公示工作,在教育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本区域学位情况,优先安排赋分较高的随迁子女入学,有效保障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机会的公平。

  二是统筹招生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已多次召开县区调度会,研究今年的整体招生政策,各区将在4月份前完成对学校容量、适龄儿童数量进行摸底,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方案,并在学校门口、网站、社区、街道等发布招生通告,便于家长知晓。为方便家长报名,今年我们将探索实行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试点工作,一是提高效率;二是实现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

  三是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育质量。质量是教育之本。济南市将通过进一步丰富义务教育学区制内涵,推动学区内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一体化,形成学校管理体系的新格局;通过完善集团化发展、联合办学、委托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元办学体制,形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新常态。2015年市内四区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覆盖率将达到35%;通过提升教育内涵,构建学生成长核心素养培养的新体系。3-5年内我市逐步构建起目标明确、学段有效衔接、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具有泉城特色的学生培养体系,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培育与价值观培养的有机统一。

  今年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繁重,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以坚定的意志推进改革,维护公平正义,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济南市教育局局长 陈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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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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