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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就回顾展图文资料及实物展品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5〕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系统地展示2008年以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的成就,促进技能大赛健康持续发展,拟在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天津主赛场比赛期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就回顾展。现面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行指委(教指委)、各承办校及参赛校广泛征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图文资料和实物展品,并就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与形式

  (一)内容

  充分反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制度建设、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转化、校企合作、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照片、案例和实物展品。

  (二)形式

  1.照片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反映省赛风采的照片不少于10张;

  (2)各行指委(教指委)提供反映国赛或全国性行业比赛风采的照片不少于10张;

  (3)各承办校提供反映赛项全貌和选手风采的照片不少于10张;

  (4)参赛校提供反映国赛一等奖获奖选手风采的照片每人不少于3张;

  (5)照片统一用.JPG格式,配简要文字说明,图片大小不低于2M。

  2.案例

  (1)各行指委(教指委)提供大赛引领教学改革、大赛成果转化、校企合作、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案例;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大赛获奖选手成功就业创业案例一个;

  (3)每个案例文字不少于1000字,配相关照片3-5张。

  3.实物

  (1)各行指委(教指委)提供大赛成果转化的视频材料、专著、科研成果、教材等实物;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开展省赛、承办国赛的宣传画册、学生获奖作品及能够反应技能大赛风采的其他实物。

  二、征集时间

  2015年5月12日—5月22日。(邮寄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对所提供的资料和展品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和技能大赛水平。

  2.请于截止日前将照片和案例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将实物展品邮寄至回顾展承办单位,邮寄付款方式可选择到付。

  3.涉及选手或教师个人的资料或展品,须无知识产权纠纷和争议,并征得本人同意方可报送。

  4.各地选送的资料与展品不予退还,展品将长期保存并轮换展出。对于报送图文资料和展品丰富的省市,可单独设立展台。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300350

  联 系 人:范蕾 杨磊

  联系电话:022-59655433 022-59655497

  电子信箱:zhanpinzhengji@126.com

  QQ群:429523873

2013-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代章)

2015年5月11日

来源:职成司收藏
(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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