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第十八届普通话推广宣传周启动

我省连续三年组织“中国汉字听写大会”选拔赛

2015-09-22 来源:《辽宁日报》收藏

朝阳市的中小学生在辽宁省第18届推普周启动仪式上。(张相军摄)

核心提示

  语言文字事业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以及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全国第18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为全面梳理和呈现近年来我省在推广普通话方面所采取的具体举措和成效,近日,省教育厅语委办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辽宁日报:我省近年来在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上做了哪些工作?

  省语委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是推进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继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结合我省情况,2005年我省颁布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2012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发布实施,成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行动指南。2013年,省语委在进行大量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辽宁省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实施意见》,明确我省语言文字工作思路、总体目标、主要工作及保障措施,为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在我省贯彻落实找准着力点。

  与此同时,我省还分批举办了全省语委干部培训班,邀请国家语委等相关专家做专题辅导,并安排了沈阳等几个市语委干部做工作经验介绍,提高了全体语委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各市语委也相继组织语言文字方面工作培训,提高全体语委干部素质。当前,我省语言文字工作正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迈进。

  辽宁日报:我省是如何借助语言文字这一文化载体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

  省语委办:语言文字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几年来,我省以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语言文字训练活动。各地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与教研部门密切合作,大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各级教育、语委部门举办了多种形式的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升国旗仪式、校刊校报、校园网以及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潜移默化地对师生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由学校辐射社会,不断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道德文化素养。

  去年,我省还成功举办了全省中小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集中展示活动,全省14个市选派代表队参加了汉字书写、中华经典诵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演讲等展示活动,这对推动全省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辽宁日报:今年我省将如何开展推普周活动?

  省语委办: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今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18届全国推普周。多年来,我省在每个推普周,都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15周年,适逢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围绕此主题,全省在夯实城市推普周工作基础的同时,加大了农村、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推普工作力度,在大连庄河市、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开展了省级重点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利用“中国汉字听写大会”这一平台,省语委连续三年组织“中国汉字听写大会”选拔赛,让我省广大师生能深入了解汉字和汉字书写文化。同时,我省还是继江苏、上海、北京之后全国第四个开展语言资源数据库建设的省份,在大连市进行的先期试点,已通过国家验收,目前正在总结经验,规划下步工作。

  辽宁日报:近年来,我省在加强重点领域语言文字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语委办:语言文字的生命力在于应用。一直以来,我省始终致力于积极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全省一类城市评估工作已全面完成,全面推进二、三类城市完成评估任务将是我省今后一个时期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重要任务之一。

  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学校是重中之重。全省在广大中小学校,以中小学课堂教学特别是语文教学工作为重点,按照中小学新课标的要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推广、普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重点强化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其他各类学校坚持开设普通话口语课,加强锻炼口语交际能力,使高标准的普通话成为学生的课堂用语和校园用语。

  此外,深入推进国家、省、市三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是提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截至目前,我省已分别有3批44所和1批11所学校被评为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和国家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5批302所和2批77所学校被评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和省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还有近600所市级示范校和200所特色校,这些示范校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本报记者 赵建明)

(责任编辑:忠建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