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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2015-09-07 来源:教师司收藏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省属各中等专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将《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落实到实处,现就我省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立德树人、廉洁从教”为主要任务,以治理有偿家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问题导向的原则,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增强广大教师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师德教育机制。

  各中小学校要构建理论学习、实践提高、研究升华三者融合的师德教育模式。开展定期学习型活动,提高认识水准。加强对相关规范条款与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案例分析,提高遵法守德的自觉性;开展常态化实践型活动,提高能力水平。开展参观学习支教等社会实践,引导自我诊断与剖析,在不断反思中得到提高;开展针对性研究型活动,提高创新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研究新时期下师德建设的重点难点和认识模糊点,提高教师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实施新任教师入职宣誓制度,提高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性;新任校长要签定《承诺书》,加强对学校领导行为约束。新任教师和校长均需要接受8个学时的师德集中教育。同时,建立教职员工荣休仪式制度,以激励和感染在职教师做好本职工作。

  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在教师培养与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教师培养过程中的师德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养院校统一设立师德教育必修课程,同时鼓励根据当地实际开设选修课程,加大对在校大学生的政治思想、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伦理教育和人格培养。要充分利用顶岗实习、支教实践等活动,引导大学生对社会现象、对教师职业的正确认识,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历史责任感;在教师培训中,师德教育内容作为必修课程,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从细节入手,加强教师良好行为与品行的习惯养成教育。其中,重点加强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教育,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正确政治导向。学习过程记入继续教育证书。

  加强师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省级师德教育专家库,分期分批地开展对师德工作管理人员、培训者、德育工作者等骨干的专项培训,提高师德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推进中小学师德长效机制建设。 

  1、加强中小学师德宣传机制。师德宣传工作要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在板报栏、寝室楼道、教学楼、专业教室等场所张贴宣传资料,通过组织演讲、征文、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网络、微信、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大力树立和培育新时期教师师德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来鼓舞人、教育人。每年9月份,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师节主题为核心,集中开展师德建设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

  2、强化中小学师德考核机制。加强师德考核工作,省教育厅把师德建设工作纳入到各地和各学校教育评估与督导范畴,测评结果直接作为业绩考核、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构建师德考核

  多元参与机制,加大社会参与力度,建立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的评价管理网络,成立由教职工、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教师师德考核委员会,全程参与、管理教师师德考核过程;建立健全教师个人师德档案,以教师定期注册工作为带动,将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习态度和关爱学生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严禁简单用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教师。

  3、突出中小学师德激励机制。完善师德激励机制,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到全省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明确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先晋级的必要条件,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者优先。定期开展师德楷模、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楷模等评选活动;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对在艰苦边远乡村学校和教学点长期任教、长期坚守在特殊教育岗位、作出突出贡献教师的表彰奖励。

  4、完善中小学师德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师德评议制度,将师德师风纳入“学、评、教、议”的重要内容,严格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活动规范;建立健全师德问题报告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查,将自查报告报学校存档。对于师德重大问题要及时逐级报告处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设区市、省直管县,省属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要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建立健全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各地要定期分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各学校要及时收集师德方面的情况和反映,发现、掌握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将可能发生的突出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做好师德预警应急工作,认真接待和处理师德投诉事件,做到即时上报、及时到位、规范行为、有效处置;构建师德监督体系。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等监督举报渠道和反馈平台,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5、严格中小学师德惩处机制。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对于违反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定期开展师德专项治理工作,以严肃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作为重要抓手,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检查整改并重、纠正警示并举”原则,查清问题、追究责任、立好规矩、堵塞漏洞。对严重失德、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6、构建师德教育培训基地。以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为核心,整合优质培训资源,在目前教师专业培训院校基础上支持建设一批省级教师师德教育基地,达到师德教育与学科培训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的整合建设时机,大力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师德教育基地建设,统筹利用培训、教研、电教等资源,创建省级师德教育示范性县级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大力推动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时机,按照“立足当地、突出本色、改革创新、示范引领”原则,积极推动校本师德教育阵地建设。

  (四)开展深入落实中小学师德长效机制建设专项行动。

  1、广泛动员,全面启动阶段(2015年9月底前)。各地、各学校利用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层层发动,并针对当前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大讨论,进一步明确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全省教育系统掀起师德师风建设热潮。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考核考评阶段(2015年12月底前)。各学校要对本校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和本学校教师师德表现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与分析,重点查找法制观念淡薄、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伤害学生、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等严重问题。广大教职员工对自身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进行查摆和剖析,主动进行自查自纠。考核过程可以报请同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3、问题处理,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1月底前)。各地、各学校要针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由学校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严格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职责,切实将师德建设引向深入

  成立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督导室、人事处、师教处、纪检监检室等相关部门主要人员为成员的师德建设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地各学校师德建设的规划、组织、管理及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不定期对各地进行督导与评估。

  各地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师德长效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并纳入到教育事业总体规划之中。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及人员职能,切实做到目标落实、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加强调研和创新,积极探索师德建设新方式、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推出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各中小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贯穿于教师管理的全过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校本师德建设实施细则,把师德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领导要切实承担起职责,率先垂范。要相信群众,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在工作中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师德建设工作做透做实。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团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加强社会的参与和舆论监督,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

(责任编辑: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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