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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2015-09-08 来源:教师司收藏

江大委〔2015〕6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教师〔2014〕10号)和学校《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江大委〔2014〕33号)等文件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就学校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刻认识优良师德师风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建设特色鲜明研究型大学的根本保证,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职责,牢固树立不断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理念、完善规范体系和工作机制、丰富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师德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有效引导广大教师为实现“中国梦”、“江南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1、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弘扬大学精神,努力使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爱岗敬业、追求卓越成为广大教师的崇高价值追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学校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2、工作要求: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师管理工作的首位,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不断健全和完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构建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和保障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三、主要措施

  1、创新师德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全过程。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多渠道、分层次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在教师培训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把教书育人、讲课纪律、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尤其是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把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员组织生活、教职工理论学习、最佳党日活动、师德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师德典型报告等途径,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教师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2、加强师德宣传,培育良好风尚。把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江南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加强以德高为师、身正为范为核心的师德文化和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核心的学术文化宣传;大力选树和宣传师德典型,定期评选表彰“大学生最喜爱的老师”、“管理服务育人标兵”等,挖掘、提炼和展示优秀教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崇高精神;充分利用教师节、校庆日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新媒体形式,集中宣传优秀教职工的典型事迹,利用“教师卓越中心”、“青年教师协会”等组织平台,举办丰富多彩的师德宣传活动;不断拓展师德建设的范围,引导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形成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氛围

  3、强化考核管理,提升师德修养。将师德修养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和二级单位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协调落实师德考核工作,不断完善《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参评、组织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要重视和加强对教师发展入党时师德表现的考察和把关。

  4、加强师德监督,规范师德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道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学校部门和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及作风评议制度;要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教代会、工会应重视反映和回应教职工在师德建设方面的诉求,学术委员会在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等职权的过程中,对学术道德应采用更严格的标准;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5、完善师德奖惩,严肃规范约束。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对获得优秀教学质量奖、青年教师教学会讲奖励、大学生最喜爱的老师、教学名师等荣誉的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和聘用、导师遴选、各类人才计划选培等评选中优先考虑。严格师德惩处,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职业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真正做到对师德问题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6、加强人文关怀,健全权益保障。牢固树立“尊师重教”的理念,注重人文关怀,依法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创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教授治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建设和学术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关注教师的发展和利益需求,把师德建设同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学习条件,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进修、培训制度;依法建立听证、申诉等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把师德建设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党政年度工作计划,成立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各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学校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师德建设工作,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2、强化责任落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师德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方面。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师德建设目标和任务,坚持全员参与、全面动员、全方位推进,从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探索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附:

江南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

  主  任:武贵龙  陈  坚

  副主任:高卫东  周小浦

  成  员:党委组织部(戴月波)     党委宣传部(倪松涛)

  纪检监察(范清华)       学生工作部(崔宝同)

  工会(冯群康)           人事处(张影陆)

  教务处(曹栋)           研究生院(魏取福)

  科学技术研究院(吴小俊) 社会科学处(刘焕明)

  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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