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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6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3-01 来源:督导局收藏

  贵州省历来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强化“生命高于一切、安全先于一切”的认识,把包括校车安全在内的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系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把在安全教育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放在全省教育系统 “赶、转、改”中去研究、去协调、去解决,真正做到一手抓加快发展改革,一手抓安全稳定。今年以来,全省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较好地维护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2016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2017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创新安全教育形式,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以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我厅与省公安厅先后下发了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发〔2013〕111号)《关于开展暑期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公交〔2014〕33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办安稳〔2015〕181号)等文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三是加强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先后制定下发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教办安稳〔2016〕10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教办安稳〔2016〕146号)文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包括交通安全在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积极协调公安部门、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校车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措施、时限、资金。对道路通行条件差、安全隐患突出、不适宜校车通行的危险路段,立即设置“禁止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通行”标志。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依法从严查处机动车辆在校园周边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事故。

  四是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的督导检查。2016年4月1日-15日、9月10日-13日、10月9日-14日、11月28日-12月2日由省教育厅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和威宁县进行学校安全进行检查,对包括交通安全在内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学校查阅资料,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台账,查看是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意识不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如部分地方校车运行监管不到位,存在超员、没有配备灭火器等问题。检查组都当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2017年工作要点

  一是加强对各地校车安全管理的督导检查。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结合教育系统的特点,积极协调配合交警部门加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学生乘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三无“黑车”和拼装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农用车辆、三轮摩的接送学生;

  二是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协同公安部门强化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规划和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道路交通标志及设置减速带交通安全设施;

  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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