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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3-01 来源:督导局收藏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区投入服务运营的标准型校车861辆,遍布全区11个盟市29个旗县区,开通线路501条,覆盖221个乡镇、512所中小学校,受益学生达10多万名。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突泉县,赤峰市松山区、敖汉旗率先实现了农村牧区中小学校车全覆盖,其他盟市、旗县的部分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也配备了适量的标准校车。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建立政府主导、规范有序、责权明确、保障有力的校车运营管理机制,推进校车服务制度的实施,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校车运行平稳,未发生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

  (一)推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我区建立了《自治区校车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地教育部门按照自治区政府下发的校车联席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积极推动建立校车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成员单位校车安全管理职责,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以教育、公安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共同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各地、各学校还针对校车制度实施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安全隐患,建立适合当地情况的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校车制度实施工作,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了校车安全运行。

  (二) 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针对校车制度实施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加强校车管理,确保运营安全,年初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专门就推进校车制度建设、加大校车安全管理等进行了安排部署。举办了两期包括校车安全在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和包括校车安全在内的9个预警通知。为进一步摸清校车底数,找准问题,强化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四次组织全区学校安全调研大排查,校车安全检查均作为调研排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对相关地区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排查、摸底,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与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定人、定车、定时、定线路、定制度的“五定”管理制度;建立了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照管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按照学生候车、乘车、交接三段管理要求,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监护责任书,统一办理了学生乘车卡,实行持卡上车制度;要求各地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学校运营校车的监管,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学校与校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检验和维护保养,学校监管人每天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及时掌握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状况,及时处置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无牌、假牌、非法组装车辆、报废车辆等违法校车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和取缔辖区内的“黑校车”;协调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营线路认真排查,发现的视距不良、路况险等路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进行修复,确保校车线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组织开了“珍爱生命安全万里行”和“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重点强化中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行为规范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及防范交通事故能力。同时各地学校还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学生乘车须知》、教师家访、校讯通等方式密切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学生上学和放学以及周末离校、返校和假期乘车的交通安全,告诫家长监督和教育孩子不租用、雇佣未经备案、登记和有安全隐患的黑校车,强化了家校共管。

  (四)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校车运营管理。在校车运行过程中,学校坚持采取“定车、定照管员、定学生、定座位、定路线、定时间”的“六定”原则,按照《校车基本情况登记表》《校车照管员随车记录表》《校车日常接送学生情况明细表》等,对校车运行情况及学生乘车情况实施全方位监控。坚持采取学生上车点名,下车家长签字的方式,做好学生上、下车时和家长的无缝隙对接,切实保障学生离家上车前、乘车时和下车后回家途中的人身安全。为规范校车运营管理工作,确保校车安全运营,各地结合校车运行实际情况制定了《校车运行服务工作管理制度》、《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定时、定点上下车制度》《校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校车定期检测制度》、《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校车随车照管员管理制度》、《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制度》、《校车应急演练制度》和《校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制度,做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校车各环节规范有序运行。

  三、存在问题

  由于我区地域面积较大,加之农村牧区学校布局调整,上学路途变远,寄宿制学校学生增多,幼儿园和小学阶段的孩子又不适宜住校,而且住校的学生放假回家也需要校车,校车的供给矛盾较为突出,接送学生的车辆五花八门,个别家长选择简易方式或者未取得运营资质的黑校车、农用三轮车和摩托车接送孩子,交通安全隐患非常严重。虽然在推行校车服务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虽然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面实施校车运行服务工作才刚刚起步,校车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问题较多,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受到多方面因素制约。一是各级财政困难,校车经费投入力度不大,多数政府财政未能专门安排经费预算,使得标准校车运营困难;二是部分农村学校学生搭乘“黑车”、农用车等现象监管难度大,校车交通安全压力较大;三是校车安全管理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教育、公安和交通部门协调配合以及对校车的监督管理尚未形成有效合力。

  四、2017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2017年,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工作系列讲话、批示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校车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区校车安全运行。

  (一)积极推动各地建立校车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领导有关校车服务制度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各地校车工作开展,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运营安全,要求各地各级政府部门,比照自治区政府《厅际校车服务实施方案》和《厅际校车联席会议制度》的模式,建立本地的《校车服务实施方案》和《校车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当地校车局际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在校车管理上的职责,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多部门协调配合的齐抓共管局面,落实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校车安全防控体系,共同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简便、易行的校车安全管理模式,强化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合力推行校车服务制度实施,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将保障校车安全运行作为新年的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把校车安全管理纳入相关单位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和学校安全管理重要工作范畴,实行长效管理,并要求各级政府牵头发挥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的职能,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

  为推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机制,适时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破解难题。进一步发挥校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加强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地教育部门主动建立与各部门之间的定期沟通协调和督办机制,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三)进一步加大校车运营的交通治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制定切实可行举措,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协调交通部门加大对违法车辆的监督管理,禁止违法校车上路行驶。切实加大对无牌、假牌、非法组装车辆、报废车辆等违法校车的查处力度,保持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认真做好校车运行线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整治危险地段,完善各类交通标志,对校车通行路段路面、路况、道路交通配套设施情况等落实专人管理,对排查中发现的视距不良、路况险要等路段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进行修复。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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