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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印发《上海市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2016-2018年)》实施方案

2016-02-25 来源:上海市教委收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院校管理水平
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沪教委职〔2016〕1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黄蕾;联系电话:23116717

  附件:上海市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2月4日

附件

上海市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

  近年来,本市职业院校依法治校意识日益增强,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工作得到普遍重视。但是,与加快推进依法治教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相比,职业院校在管理理念、能力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仍有差距。为全面贯彻落实《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7号)和《上海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沪教委职〔2015〕30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有关职业教育各项决策部署,发挥管理工作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推动、引领和保障作用,促进职业院校内涵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市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8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家和上海市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坚持依法治校,立德树人,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完善制度标准、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提升管理水平,为基本实现本市职业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目标

  到2018年,本市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基本完成。职业院校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办学活力显著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参与的职业院校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职业院校自身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各职业院校要对照国家、上海职业教育有关法规、制度及标准,围绕诚信招生承诺、学籍信息核查、教学标准落地、实习管理规范、平安校园创建、财务管理规范等重点领域,结合学校实际,全面自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系列活动。

  ——诚信招生承诺活动。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简章,学校主要领导和招生工作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不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有偿招生等违规违纪现象。

  ——学籍信息核查活动。全面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充分利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电子注册、学籍异动、学生信息变更等环节的管理,注重电子信息的核查,确保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程序规范,杜绝虚假学籍、重复注册等现象。

  ——教学标准落地活动。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完善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组织开展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注重教学效果的反馈与改进,杜绝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随意变动等现象。

  ——实习管理规范活动。严格执行学生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完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信息通报等安全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改变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不一致等现象。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消除水电、消防、餐饮、交通和实训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财务管理规范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增强绩效意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完善学校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学生资助等专项经费的过程控制,规范会计行为,防止和杜绝虚报虚列、违规使用资金等现象的发生。

  市教委将加强对职业院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院校落实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要求,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管理制度标准建设工作

  各职业院校要根据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对标行业(企业),对标国际,加快学校章程建设步伐,完善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建立健全体现职业院校办学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要以管理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职业教育管理走向职业教育治理。

  ——加快学校章程建设。依法制定和完善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校章程,中职学校加快推进章程建设工作,高职院校完成章程制定工作,按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并实施。以章程建设为契机,加大行业、企业和社区等参与学校管理的力度,不断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完善管理制度标准。以学校章程为基础,理顺和完善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和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标准,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规范、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制度标准落实。加强对管理制度、标准的宣传和学习,明确落实管理制度、标准的奖惩机制,强化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市教委将组织开展职业院校管理指导手册研制工作,为完善院校管理制度提供科学指导,为职业院校制定章程搭建交流、咨询和服务平台。

  (三)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工作

  各职业院校要适应发展需求,遵循管理人员成长规律,以提升岗位胜任力为重点,制订并实施学校管理队伍能力提升计划,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明确能力要求。按照国家对职业院校管理人员的专业标准和工作要求,围绕学校发展、育人文化、课程教学、教师成长、内部管理等方面,结合学校实际和不同管理岗位特点,建立职业院校管理人员与行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双向聘任机制,细化院校长、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等能力要求,引导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岗位胜任力。

  ——加强培养培训。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要求为依据,科学制订各类管理人员培养培训方案,完成一轮管理人员全员培训;搭建学习平台,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做到日常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在职学习与脱产进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经验交流相结合,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

  ——强化激励保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聘用管理人员,拓展管理人员的发展空间和上升通道,形成有利于优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积极推进以岗位能力要求为依据的目标考核,优化干部任免、培养培训、收入分配等制度机制建设,强化管理人员的职业意识,激发管理人员的内在动力。

  市教委将职业院校管理骨干培养培训纳入国家和市级校长能力提升、教师素质提高等培训计划,中职学校通过“上海职教在线”、高职院校通过“上海高等教育网”等网络平台,组织开展管理经验交流活动。

  (四)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各职业院校要以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为重点,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机制,增强信息化管理素养和能力,进一步完善院校教育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决策分析,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更新、采集、分析,以及诊断和改进院校管理的能力。要坚持以教学需求为核心,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强化管理信息化整体设计。制订和完善数字校园建设规划,做好管理信息系统整体设计,建设数据集中、系统集成的应用环境,实现教学、学生、后勤、安全、科研等各类数据管理的信息化和数据交换的规范化。

  ——健全管理信息化运行机制。建立基于信息化的管理制度,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保证系统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和安全。

  ——提升管理信息化应用能力。强化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记录、更新、采集、分析,以及诊断和改进学校管理的能力。

  市教委将加快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的贯彻实施,在上海教育信息化顶层设计的框架下打造上海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推进信息化技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机制,增强信息化管理素养和能力,在信息化环境下实现教育更高层次的优质、均衡、个性、多样,实现各级各类教育资源衔接融通,实现教育管理服务的高能、高效和教育决策的开放、科学,组织开展信息化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等活动,促进职业院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五)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行动

  各职业院校要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政治认同、国家意识、文化自信、公民人格为主要内容,凸显以敬业爱岗、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营造以文化人的氛围,从学校理念、校园环境、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等方面对学校文化进行系统设计,充分发挥学校文化育人的整体功能。

  ——凝练学校核心文化。总结体现现代职教思想、职业特质、学校特色、可传承发展的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等核心文化,形成独特的文化标识,并通过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平台进行传播,发挥其在学校管理中的熏陶、引领和激励作用。

  ——精选优秀文化进校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加强技术技能文化积累,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学校活动,促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理想与职业精神。

  ——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创新德育实现形式,充分利用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入党入团、升国旗等仪式和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泛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深入开展学生文明礼仪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以及珍爱生命、防范风险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自信心,促进守规、节俭、整洁、环保等优良习惯的养成,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市教委将持续组织“文明风采”竞赛、学生职业体验日、“真人图书馆”“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等活动,利用社会、企业资源的信息技术,构建学习空间,凸显以敬业爱岗、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营造以文化人的氛围,打造星光品牌,每两年举办一届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引进世界技能大赛的先进理念,强化操作规范和职业素养评价,坚持“比赛、展示、体验”于一体,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文化软实力。

  (六)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各职业院校要以新常态下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为出发点,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管理的质量保证体系。

  ——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把学习者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强化人才培养全程的质量监控,完善由学校、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全面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加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平台在质量监控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和水平;建立中职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定期发布院校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年度就业报告、就业跟踪调查报告。

  市教委将加大对本市职业教育质量统筹监管的力度,建立和完善质量预警机制,加强对本市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审核,编制并发布市级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管理,有序推进

  成立上海市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办公室(简称“办公室”),由市教委有关职能处室和相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统一规划、政策制定、经费统筹、指导服务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行动计划整体部署制订《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见附件)明确各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职责分工。“办公室”设在市教委职教处。

  组建上海市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专家组,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全面了解和掌握职业院校管理工作实效,发现典型并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发现问题迅速督促整改。

  职业院校要按照教育部行动计划和本实施方案,结合管理工作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报“办公室”备案;同时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行动计划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以多种形式开展实施方案以及国家、上海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的宣传解读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利用传统媒体以及网络、移动电视、微信等新媒体,组织发动社会团体和科研机构等各方力量,参与实施方案的宣传,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职业教育氛围。

  (三)加强督导,有效落实

  各职业院校要切实发挥教育质量保障主体作用,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完善制度标准,创新运行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学校自评。

  教育督导机构要建立督导调研、情况通报、限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制度,完善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发布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督导报告,确保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1.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

     2.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

(责任编辑: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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