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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2014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参谋部,教育部直属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教育部、财政部于2014年4月至7月组织了2014年度“2011计划”的认定工作。经过专家初审、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综合咨询、社会公示等环节,经“2011计划”领导小组批准,认定24个2014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名单附后)。

  希望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和教育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认真做好中心未来四年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和建设目标,抓紧落实重大协同创新任务,加快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加大配套支持和保障条件,充分调动和整合创新资源,优化和完善协同创新机制,确保中心的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2014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名单

教育部 财政部

2014年10月11日

来源:科技司收藏
(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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