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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介绍

2013-08-16 来源:科技司收藏

  一、“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状况

  由浙江工业大学牵头的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简称“中心”)是首批入选国家“2011计划”的14个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中心以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2004年10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导成立)和药学、生物化工、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省“重中之重”学科为基础,由浙江工业大学牵头,有效整合浙江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制药领域核心优势单位创新要素,吸纳美国IPS公司、美国UCI、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等国际创新力量以及华东医药、浙江医药、海正药业、化学药业、仙琚制药等一批制药龙头企业共同组建而成。

  9年来,中心(平台)以“做精原料药,做强制剂”为己任,坚持“以产业链为纽带、以需求为导向、以重大任务为牵引”的协同思路,确定了绿色化学制药、生物技术制药、药物制剂三个协同创新方向以及药效学、药物质量控制、药物安全性评价、环境友好等四个支撑平台。中心强调“链式联合,要素融合”,根据制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将长三角区域内制药领域中相关优势研发单位和优势创新力量有机整合起来,进行协同攻关、团队服务。

  中心作为学校的“改革特区”,注重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了重大事项协商解决、创新人才协同培养、项目联合攻关、人员分类聘任、知识产权协议归属、设备信息资源共享统筹等一系列运行机制,有力推动了创新力量的有效整合和创新要素的有效汇聚,重点在医药产业集聚区建立了8个地方工作站,建立制药企业联谊会制度,开发了企业难题远程视频联合诊断系统,建立了青年教师联系企业制度,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到制药企业的生产一线去发现、解决技术难题,并凝练技术难题背后的科学问题进行重点研究,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和成效的产学研合作新路。

  中心按照重大任务需求实行新的人事评聘机制,实施了协同单位间互聘、牵头高校人员“双聘”、高层次人才通过重大任务设岗聘任以及人事代理聘任等聘任方式,跨单位组织创新团队 4个,聘用全职研发人员126人,兼职研发人员38人,聘用优秀国际人才4人,初步形成了集聚各类人才的机制优势和品牌效应,汇聚了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高素质管理团队和工程技术人才。

  中心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协同培养机制,将科学研究的方法、资源、成果运用于人才培养,实现高水平科研与教学的有机结合,初步建立了“寓教于研、创新主导、协同培养”的创新人才协同培养机制。从产业发展需求和教育的国际化要求出发,打造人才协同培养的试验田,在牵头高校率先试点了本科生“绿色制药基地班”,推进招生选拔、培养方案改革,从2013年开始每年独立招生。

  中心已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药物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共获国家科学技术奖4项、省部级一等奖14项;获授权发明专利240项,其中中国专利优秀奖2项;成果实施企业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强的萘普生等11个大宗产品的生产示范基地,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为区域制药产业绿色制造和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和产业政策决策参考。

  未来四年,中心将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率先建成现代绿色制药模式。突破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为打造浙东南、杭州湾两个现代医药制造模式示范园区提供全面支撑,使相关园区总体制造水平达到国内一流、世界先进。

  2.形成一批高水平产业化成果。绿色化改造20种以上治疗重大疾病的药物大品种,研发15种以上重大专利到期药,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最高、技术最先进的产业化成果。

  3.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药品质量控制体系。建成亚洲第一家符合FDA要求的药品独立检测实验室,推进药品质量接轨国际;与美国FDA和IPS共建假药、伪药检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4.汇聚、培养一批制药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汇聚一支由首席科学家、方向负责人、中青年骨干、博士后、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协同创新队伍;建立创新人才协同培养体系,培养一批对接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制药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

  二、举全校之力推进“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

  (一)协同创新是学校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浙江工业大学作为地方高校,始终坚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今后十年,学校提出“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学校将发展主线从原先以学科建设为主线调整为以学科为基础、提升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为主线,并将协同创新作为学校实现发展目标和转变发展主线的重要抓手。目前学校正在重点推进“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的各项建设工作。

  (二)学校统筹推进

  1.组织保障。浙江工业大学第六次党代会和中长期规划(2011-2020)均明确提出要主动对接“2011”计划,全力推进协同创新。2012年4月,浙江工业大学专门成立了“2011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双组长,分管科研、学科、人事、人才培养等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计财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定期工作交流机制,推进协同创新的各项改革。学校实施了有利于学科交叉融合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专门成立两个工学部,由工学一部负责协调制药类相关学科之间的跨学院、跨学科协同创新事宜,打造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2.学校对中心的定位。中心是相对独立的非法人实体,是学校的特区,根据章程运作;中心是学校提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改革试验田,是用人机制改革的先行区;中心是学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国际、国内深度交流的重要平台;通过中心建设,促进相关学科群发展,进而带动学校的整体发展。

  3.理顺中心与相关学院学科的关系。人事关系上,学科教师通过重大任务聘入中心相关岗位,学科归属不变;中心考核其承担的重大任务完成绩效,学院认可中心考核结果。成果归属方面,教师在中心取得的成果,可以和学院共享。人才培养方面,中心已实施的人才协同培养新模式逐步向相关专业、学院和学校辐射。

  4.给予中心政策倾斜和资源保障。浙江工业大学在高层次人才和青年英才引进、各类人才项目评审、人员编制核定、实验用房配置、创新人才培养改革中,给予中心优先保证和倾斜。

  学校设立中心专项建设经费;对中心所属三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按照省级财政投入给予相应配套;赋予中心用人自主权,建立了与重大任务相适应、与质量贡献相匹配的薪酬体系,职称评审计划单列、条件单设;中心基地班学生选拔不受校内转专业指标限制,招收企业访问学者、研究生的指标倾斜;对新兴学科建设给予倾斜支持,成立了国内第一个机械化学学科。

  (三)积极争取浙江省委省政府支持

  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了浙江省“2011计划”领导小组,由省长担任组长,主管教育副省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省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中心组织课题组撰写的调研报告《关于加快发展浙江省医药产业的建议》,得到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的高度肯定,并将该报告批转省政府及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作专题研究。时任浙江省省长夏宝龙专程到浙江工业大学听取中心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作重要指示,要求省级职能部门给予重点支持。

  浙江省明确了省内高校协同创新发展规划、形式与机制。中心被认定为浙江省第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政府承诺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与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将在研究生招生、优秀人才计划、公派出国、财政专项等相关资源配置方面给予重点和倾斜支持。

  依托“十二五”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的相关经费使用、学科建设和人才计划等政策已开始实施,比如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经费中划出30%的专项经费用于高端人才引进,20%的经费用于学科成员的学术交流。

  浙江省人民政府在致教育部的函(浙政函〔2012〕182号)中,承诺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优先支持和重点倾斜,并希望教育部对浙江工业大学申报认定的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给予支持。

  (四)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临海市政府提供50亩土地,与中心共建绿色制药研究院;上虞市政府无偿提供5000m2成果转化用房;宁波市政府提供3000万元专项资金与中心共同建设4个中试基地和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粉针剂、胶囊剂、片剂、注射剂);杭州市政府也将提供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中心建设。

  (五)行业骨干企业给予中心的支持

  与华东医药、华海药业、仙琚制药等企业共建校企联合研发中心31个,校企联合研发中心每年可获得基本运行费900万元;企业委托项目的研发经费每年2000万左右;行业骨干企业与中心共建了一批人才培养基地,组建了一支企业导师队伍。

  三、建设的体会与建议

  (一)建设中的几点体会

  “2011计划”对高校加快提升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我们的初步体会是:

  1.中心必须抓住国家急需,才能得到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欢迎与支持;必须瞄准世界一流,才能有效解决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大问题。

  2.机制体制改革是关键也是难点。学校必须转变观念、凝聚共识、勇于改革,给予中心充分的人才、学科、科研等方面的改革自主权。

  3.协同创新的前提是“协同”,协同方式的选择尤为关键。从我们的实践来看,以产业链为纽带,根据重大需求,融合各类创新要素,是一种有效、可行的协同方式。

  (二)相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政策协同。在各类人才计划、编制核定、访问学者聘任、职称评审、绩效工资、国际资源引入、重点科研基地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

  2.进一步加强政策倾斜。在重点学科建设、新兴学科设置、研究生招生、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博士培养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倾斜。

  3.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在财政、税收、科技政策等方面激励引导,鼓励企业、民间资本、金融机构对协同中心进行资源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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