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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确保受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2016-08-20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近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了解到,为确保受灾家庭学生不因受灾而辍学,湖北省紧急开展受灾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并公布了受灾家庭学生可优先获得助学金等措施。

  湖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 各类学校要把受灾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列为秋季开学重要工作,要核实受灾情况,统筹做好受灾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受灾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灾而失学。 在评定资助对象时,要将受灾家庭的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优先对象,及时将资助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受灾家庭学生手中。对学前教育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资助; 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按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标准给予资助;免除符合重灾条件的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 并按2500元/学年标准补助生活费; 免除中职学生学费并按2000元/学年标准补助生活费。对普通高校本、专科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当前,湖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在组织开展受灾家庭学生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逐村、逐户了解受灾学生的家庭受灾和经济困难情况。并依据摸底调查情况,因生施策,制订帮扶工作措施,以保证受灾家庭学生入学后的资助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湖北省教育厅还将开通“绿色通道”,在学生报到处设立“绿色通道”窗口,张贴“绿色通道”指示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受灾家庭困难学生办理学费缓交手续,保证受灾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记者 程墨 实习生 熊邦红 王雅兰)

(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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