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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资助困难幼儿认定引入家长评议制度

——山东省潍坊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典型经验

2016-10-17 来源:规划司收藏

  2015年秋季,潍坊市在全市中心幼儿园推行“家长评议制度”,各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纳入到幼儿园学生资助评议小组中,全程参与贫困学生认定工作,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评议过程有记录、可查证、可追述,提高了民主评议的公平性和准确性,进一步保证了资助对象的精准有效。

  一是建制度,把家长引进来。今年秋季,由市资助中心统一部署,各幼儿园按要求选取家长评议员,纳入到幼儿园评议小组中,并由一名家长评议员任副组长,让家长评议员参与到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认定标准,评议出最符合标准的贫困家庭。各个幼儿园都把家长当成资助管理员来培养,跟资助有关的政策、通知,先跟家长评议员一起学习,商定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力求以最直白的语言和最短的时间通知其他家长。通过家长评议员这一环节的过度,更好的促进了幼儿园的学生资助工作。

  二是多配合,把工作做出去。每个家长评议员都是幼儿园撒出去的一个点,通过他们再带出一个面,使政策宣传更接地气,与幼儿园的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就达到了校内校外都覆盖的效果。同时,家长评议员也是评议小组和家长之间的桥梁,幼儿园的工作成果能以最快的速度传到其他家长耳朵里,工作力度和可信度比幼儿园单独宣传要高很多。而幼儿园的学前入户调查工作在家长评议员的参与下,找得准、摸得清,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有效地提高了资助工作效率。

  三是敞开门,让信息反馈回来。家长评议员是幼儿园和家长信息互通的光缆,家长有什么建议,评议小组能以最快的速度收到,及时的做出反应,对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起到了监督的作用,促进了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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