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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学前资助 落实起点公平

——江苏南京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典型经验

2016-10-17 来源:规划司收藏

  南京以建设“中国幼教名城”作为学前教育发展战略,以加快提高学前教育普及度、普惠性和优质度为导向,以科学规划和扎实实施学前教育“增量、普惠、优质三项工程”为抓手,强化政府主导,大幅增加财政投入,着力扩大和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提升学前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南京学前教育从健全体制、扩大规模向优化机制、提升质量和促进公平的方向发展。在学前教育提速发展的同时,南京市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伸出援手,努力创造起点公平的南京教育。

  一、全面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制度

  南京现有幼儿园774所,在园幼儿近19万人。2014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办好学前教育”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决定从2014年起连续两年投入10亿元扩大学前教育办学规模、提升学前教育办学水平,并率先基本实行较高水平的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制度。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的对象为在园大班幼儿,从2014年秋季就读小班、2016年就读大班的幼儿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在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大班幼儿每生每月减免保育教育费600元,全年按10个月减免,全年共计减免保育教育费6000元。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低于免费标准的大班幼儿,按实际收费标准全额减免,差额资金优先用于减免幼儿伙食费。南京要求各区通过落实“三个严格”,即严格执行标准、严格把握节点和严格工作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大班幼儿,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都能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政策。这一政策的实行,使得南京多数农村幼儿实际可以免费入园。实施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南京每年符合免费教育的大班幼儿有6万多人,增加财政学前教育投入3.7亿元。

  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

  在实施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同时,南京市进一步扩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力度。2014年,南京新增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使得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残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及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等在内的九类保障对象。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南京市通过减免保育教育费和发放生活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来全面解决困难幼儿入园费用。对在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惠民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收保育教育费。对在其他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育教育费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50%。幼儿园大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减免金额不超过实际收费标准扣除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补助后的差额。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行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每名幼儿每年减免的保育教育费和发放的生活补助近6000元。市财政对各区学生资助经费给予补助,对六合区、高淳区和溧水区三个薄弱区补助50%,其他区补助40%。

  三、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

  南京市在2006年就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系统,通过加强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时,南京市对全市所有新入园小班幼儿统一发放《南京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指南》,通过媒体、网络、信息、开学通知等渠道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困难幼儿向所在幼儿园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户主身份证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幼儿园将家长申请材料录入学生资助系统,并报所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2015年秋季,为更加科学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做到“应助尽助”,南京市教育局与南京市民政局实现困难学生信息对接,由市民政局在开学前将城乡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3岁至18岁的适龄保障人口信息发给市教育局,再由市教育局比对学籍库,生成到具体就读学校的资助名单发放给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由学校主动与家长联系办理学生资助手续,改进学校资助工作的服务水平。实施这一机制,解决了以往有些家庭申请学生资助的顾虑,全市资助人数同比增长了近30%。

  南京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通过减免与补助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都能够上得起,更能上得好幼儿园,既能享受起点公平的教育,又能接受有质量的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前教育资助让贫困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起点阶段就解除后顾之忧,奋发学习,立志成才。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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