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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叠加享受三项补助政策

2017-09-04 来源:教师司收藏

  为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江西省政府2015年出台文件,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叠加享受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三项补助政策。

  足额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每年初,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17个连片特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共计发放人数5.3万余人,发放学校3672所,发放金额1.27亿元,覆盖面达到100%。

  建立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2008年开始,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为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特殊津贴。标准按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的不同分为两档,2011年、2013年和2015年经过三次调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和500元。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4.21亿元,99个县(市区)的8.8万农村教师受益。

  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2015年7月,全省乡村教师根据在乡村工作年限、艰苦边远程度、交通便利程度、距离县城远近等因素,享受每月200元至500元不等的乡镇工作补贴。

  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明确各级人社、教育、财政部门职责,建立了教师待遇发放监管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特殊津贴发放对象名单每学期核定一次,在各校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发放工作公平、准确、及时。

  叠加享受三项补助政策后,在江西省17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工作的农村教师每人每月可比同等条件下的城镇教师多1200元。随着农村教师待遇大幅提高,很多县的乡镇中心小学教师以及部分县镇教师愿意到农村村小、教学点任教,改善了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力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责任编辑: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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