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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县义务教育“六位一体”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和少年依法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完成义务教育的职责”这一基本目标,全力构建“责任控辍、制度控辍、扶贫控辍、关爱控辍、质量控辍、依法控辍”六位一体的“控辍保学”新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实施“责任控辍”,确保要求落实到位。

  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实施“一把手”工程,对控辍保学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进行严肃问责,确保责任不落空。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县政府与镇(乡、街道)政府、县教体局与各中小学分别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为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延伸工作触角,同步要求乡镇与村、中心校与村小、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对于疑似辍学学生,教师和镇村干部一学期必须上户动员分别不少于3次。对于已劝返的辍学学生,实施镇村干部和教师结对帮扶制。学校需采取各种关爱措施,落实学校包干领导和教师从心理疏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等方面实施结对帮扶,确保辍学学生“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

  2.实施“制度控辍”,确保管理规范到位。

  规范管理程序,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保学协议书》《限期复学通知书》《违约处罚决定书》《学历完成证书》“五证”制度。抓好控辍保学每一个流程,细化每一项工作目标。

  强化常规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入学、转学、休学、毕业、辍学等学籍异动;依托全国电子学籍管理平台,建立“全县贫困户基本信息数据库”、“在籍学生数据库”、“在校学生数据库”“外地就读学生数据库”“残疾及留守学生数据库”等县级信息资源库,并通过与公安户籍、扶贫办、残联、妇联等部门的大数据比对分析,精准摸排辍学学生信息,从源头上扎牢辍学口袋。

  加强信息调度,依托政府微信平台和腾讯智慧校园,建立健全“乡镇政府—县政府”、“ 中小学校—县教体局”二维信息反馈通道,对辍学动态及劝返进度实行“双线日报制”,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有效构建控辍保学工作网络。强化宣传报道,构建电视台、报纸、网络、学校、家庭、社会全方位参与的控辍保学宣传体系,使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加强舆论监督,对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先进经验、典型人物进行动态报道,及时曝光不遵守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

  3.实施“扶贫控辍”,确保政策贯彻到位。

  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居)、街道、农户家中宣讲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让义务教育法和教育扶贫政策入脑入心。开展 “万师访万家”等活动,对贫困户子女和非贫困户子女入学情况实施摸排全覆盖,建立健全贫困户学生个人档案、辍学学生个人档案,做到“一生一档”。

  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建立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涵盖“免、贷、助、补”等多项措施的学生资助帮扶体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政策应助尽助,不因贫困而辍学。

  充分利用“腾讯智慧校园”等平台强大的辐射功能,大力宣传国家各项教育扶贫政策、资助政策等具体举措,让社会、群众及学生对申请办理资助流程一目了然;简化办事程序,方便贫困家庭高效办理资助项目、及时享受国家资助。

  4.实施“关爱控辍”,确保弱势帮扶到位。

  破解重度残疾儿童“不能随班就读”难题。进一步健全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全纳体系,保障适龄残疾人员接受教育权利。制定《关于九年义务教育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方案》,对因重度残疾无法随班就读的学生,由学校组织教师上门走访、摸底调查后,统一造册登记。根据重度残疾学生的不同身心特点,学校要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方案,确保量身定制,实施因材施教。送教上门服务时,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1次,每次2课时(小学段每课时40分钟、中学段每课时45分钟),每学年不少于80课时。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需与学生监护人签订送教上门服务协议,定期提供送教服务。送教经费由县财政核拨,教体局统筹,专款专用。

  破解留守儿童“不安心上学”难题。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辍学“高危人群”。大力推行“教师心理帮扶”“学校留守之家”等关爱模式,在学习、生活、心理上给予留守儿童特别关注,确保他们安心学习不辍学。

  破解辍学劝返学生“不愿意上学”难题。针对辍学返校学生的兴趣特长和爱好,学校应积极提供个性化教学,因人而异开设专门的兴趣强化班。要组织人员开发县本教材、校本教材,强化辍学劝返学生义务教育基本课程及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社交与礼仪、生活技能等方面培训,确保返校学生“留得住”、“有收获”。

  5.实施“质量控辍”,确保品位提升到位。

  坚持“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是控辍保学最有效的办法和最根本的出路”这一理念,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薄弱学校改造;依托“联盟校”机制,全面实施薄弱学校“靠大联强”;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化、教师培训全员化、课堂改革常态化、区域教育信息化,有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强化“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理念,把“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这一核心目标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转变单一以分数论优劣的片面质量关,树立学生全面发展、多样发展的多元质量观。积极推进中小学“绿色评价”,着力构建以学生个性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困生、后进生,减少学生因厌学而导致辍学现象。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加强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以“德育”为载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帮助留守学生、学困生、厌学学生融入集体,激发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均衡配备学科教师,严禁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实验班;要结合各地文化内涵和学校实际,加强特色学校打造,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努力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6.实施“依法控辍”,确保学生劝返到位。

  建立“先劝后诉”依法控辍新机制,对于辍学学生必须上门家访劝返,确保每学期不少于3次。在进村入户动员学生返校时,要本着依法依规和教育引导并举的原则,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依法,同时做好具体详实的家访记录(为下一步依法控辍提供依据)。

  针对学校和政府多次上门劝返、下发《辍学限期返校通知书》后仍拒不返校的,由辍学学生户籍所在镇(乡、街道)政府依法对其法定监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等相关部门应快立快审快结,对辍学学生家长依法实施问责,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

  乡镇和村(居)委会要动员外出务工家长至少留有一人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确保学生不因监管缺失而辍学,全面推进依法控辍形成合力。

  三、工作职责

  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要全面掌握辖区学校基本情况,深入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定期召开“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要督促各村委会和乡镇所属单位制定本地控辍保学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保证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要求,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所辖单位年终考核;要协调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展教育, 杜绝出现童工、童商、童保姆等现象,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好全县控辍保学工作实施办法;要主动联合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落实防辍控辍责任;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要建立健全辍学情况“定期汇报”制度,落实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辍学情况一日一核查、一周一汇报(小学以乡镇为单位汇总、初中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及时将辍学情况通报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进行汇报,以便各级政府精确掌握全县控辍保学工作动态。

  公安、文化、工商、宣传等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要全面清理劳务市场,对招用未接受完义务教育少年儿童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予以处罚。司法部门要做好控辍保学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特殊困难学生家庭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要加强留守儿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与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相匹配的用工制度。共青团、妇联、残联、工会、关工委、社区等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实际,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形成部门联动,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四、工作考核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在学校综合评估中的分值权重。将义务教育学校的巩固率、辍学率纳入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考评结果与校长的绩效工资、校领导的评优评先及职务晋级挂钩。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强化“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导评估,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较多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联合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介入,依法依纪严厉追究不作为者相关责任。

  县委县政府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具体由县委组织部联合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依据《镇(乡、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把“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镇(乡、街道)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评总分,作为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控辍工作不力、辍学率超过上级规定指标的镇(乡、街道),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对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上饶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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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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