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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 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为我市义务教育均衡、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工作目标:依法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市中心区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其他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市中心区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2%以内,其它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4%以内,确保实现到2020年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1.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市政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要求,督促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现控辍保学目标。各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乡镇政府负责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辍学。

  2.履行行政督促复学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和指导。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完善家长委员会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履行法定义务。

  3.形成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级综治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人社、工商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共青团、妇联、残联、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管理机制

  4.认真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制度,严格学籍管理。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各学校要对学生转出转入等学籍情况要如实填入义务教育学生档案和有关表册,严禁弄虚作假。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5.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学校每天要统计学生到校、上课信息,及时与家长联系,实行缺勤跟踪。建立动员辍学学生复学制度,对无正当理由缺课两天以上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说服动员其返校。

  6.各学校要及时将学生辍学情况书面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标注。建立“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即“政府—社区—家长”一条线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一条线。学年初,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班主任依隶属关系逐级签定“控辍”目标责任书。学期末,对目标落实情况自下而上进行汇报,自上而下进行检查。

  7.严格学籍统计报告制度。对在校生学籍变动情况,各中小学校每月末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并如实填写“辍学学生情况登记表”。每年的3月初、9月初对上学期辍学学生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抽查,对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8.建立班主任、任课教师控辍责任制度。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经常进行家访,对已辍学或有辍学意向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向学校报告,并采取措施,耐心说服学生及家长,动员学生复学。对因学校或教师教育思想不端正、教育行为不规范造成学生辍学的,要追究学校和当事人的责任。

  9.实行“控辍保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流失率高出规定标准的学校及教师在教育工作的评优晋职活动和年终考核中将对其实行“一票否决”。

  (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充分发展

  10.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鼓励教研员采取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农村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快乐学习。

  11.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强化对学生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

  (四)精准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重视弱势群体

  12.实施精准教育扶贫工程,设立义务教育助学资金。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要制订扶贫方案,建立特困学生资助机制,对特困学生建档立卡,包保到人,使特困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学校要建立联系帮助困难学生制度,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思想上关心和学习上帮助,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任务。

  13.高度重视弱势群体教育。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高特教学生资助标准。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比例,增加特教学校招生规模,满足特殊学生入学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对辍学高发学校的工作指导,进一步摸清学生辍学情况、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工作盲点,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县)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控辍保学”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

  (三)实行“一校一案”。每所学校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控辍保学”实施方案,保证控辍保学工作稳步推进。

七台河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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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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