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政府应当以“同工同酬”为原则,按照在编教师的待遇,采取购买“岗位”的办法来补充教师;同时,要把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纳入政府监管范围。此外,应尽快制定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以应对公办幼儿园数量和在园就读幼儿数显著增长,但教师编制数量严重不足的现状。(本报记者 杜玮 高靓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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