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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 城乡统筹 大力扩增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2018-11-29 来源:日照市教育局收藏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积极落实政府责任,多措并举扩增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目前,全市有幼儿园662所,其中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占比达到77%,农村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比例已达到90%以上。

  一、统筹规划,镇村一体,确保农村学前教育有质量、全覆盖

  日照市把公办园“全覆盖、保基本”作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底线要求,全面推行“镇村一体化”发展模式,努力提升农村办园水平和质量。

  (一)明责任、严落实。

  2009年,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现场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主要责任,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幼儿园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制定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同时明确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把责任厘清,把任务压实。2011年以来,市政府连续5年把乡镇中心幼儿园和社区幼儿园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项目,纳入对区县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设立专项经费奖补公办园建设,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责任无法落实、投入无可靠来源的难题。

  (二)抓建设、扩资源。

  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重点放在农村,制定了“在每个乡镇驻地至少建设一处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社区(村)建设一处公办或公办性质幼儿园”的规划布点标准。同时,因地制宜、因园制宜,一乡一案、一园一策,在土地征用、园舍设计、质量监督、施工进度、资金拨付、竣工验收、资料入档等整个建设过程、每个建设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实行园舍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把建设质量关。在两期三年行动计划期间,全市共投入资金8.5亿元,其中市级财政2亿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504处,新增5.3万个公益性学位,每个乡镇都建成至少1处达到省级示范园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社区都建成至少1所达到省定办园标准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全市农村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

  (三)建机构、强保障。

  长期以来,因没有建立起实体机构,导致政府财政经费无法拨付,幼师编制无法核定,有关政策措施不能有效落实。为破解这一发展难题,日照市创新实施“镇村一体化”发展模式,强调乡镇中心幼儿园对辖区内幼儿园的管理责任。近年来,日照市积极推动落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独立法人地位。2015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提出改革乡镇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每个乡镇原则上设立初中、小学、幼儿园三个并列法人,幼儿园法人是一个联盟集合体,由中心幼儿园和其它的农村社区幼儿园共同组成一个法人,在园所规模、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幼儿园法人实行中心幼儿园负责制,中心幼儿园对其他社区幼儿园实行“五统一”管理,分别是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教师管理、统一经费管理、统一设施设备的配置、统一保教管理,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学前教育的活力,保障了农村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聚焦普惠,精准施策,确保城区学前教育普惠性、规范化

  针对城区学前教育需求层次差别大的状况,在城区实行多中心、跨区域、分片区管理模式,在大力扩增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同时,积极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实现城区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一)实施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扩总量”。

  一是立足长远抓规划。去年9月,市政府专门开展了学前教育大调研,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到每个区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全面摸清了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精准测算出未来三年幼儿园供需缺口。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日照市主城区幼儿园专项布点规划(2018—2035年)》,对全市幼儿园进行了科学布点,为幼儿园建设预留了充足的建设用地,为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着眼当前抓建设。为迎接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全面二孩政策放开等诸多挑战,缓解城区“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我市将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建设纳入重要日程,2018—2020年计划在主城区投资17亿元,建设普惠性幼儿园100所,每年设立2000—3000万元专项经费予以奖补,实现每个街道设立至少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社区建设一所达到省定标准的普惠性幼儿园。其中,2018年规划建设44所,目前已全部开工,年底前将全部实现主体竣工。

  (二)开展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行动“优存量”。

  一是实行新建小区同步建设。2013年,我市出台《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将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建筑标准、建设时限以及无偿代建、建成后无偿移交等内容作为新建小区、城中村改造开发地块出让的前置条件,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小区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政府管理使用,办成公办幼儿园。截至目前,全市已规划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11所,已建成10所。10月23日,市政府召开小区配套幼儿园集体移交会议,召集开发商与区政府现场签订移交协议,一次性全部无偿移交当地政府办成公办幼儿园,共增加学位2610个。

  二是开展已建小区专项整治。今年,我市成立主城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组,安排专项租金补贴960万元,按照“一园一案”原则,将已经出租、出售办成高收费幼儿园的,通过无偿移交、回购、回租、补贴等形式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对没未按要求整改的开发商,取消资质,不予划拨土地,确保到年底前将所有已建成小区配套园全部移交办成普惠性幼儿园。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有7所小区配套园无偿移交给区县政府办成了公办幼儿园,2所由区县政府回租办成了公办幼儿园,29所办成了普惠性民办园,共新增普惠性学位1万余个。

  (三)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强补充”。

  一是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类收费,省级实验、示范类860元/生·月,市级示范类700元/生·月,市级一类600元/生·月,市级二类480元/生·月,市级三类400元/生·月。

  二是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市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制定《日照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实施办法》,对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升类达标验收,每升一个等级,每班一次性补助2万元,由财政承担幼儿园租金费用,按照每生每年710元的标准予以生均财政补助,并通过派驻业务能手、纳入国家省市培训、省级园结对帮扶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降低收费标准,提升办园质量。

  三是加大认定力度。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摸清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建立台账,主动约谈每一所民办园,争取将所有民办园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目前,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园97所,全市普惠性民办园占民办园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四是积极倡导企事业单位举办公益性幼儿园。目前,主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办幼儿园8所。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努力扩增公办、普惠的学前教育资源,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我们将继续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大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构建以公办、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结构,提高学前教育普惠率,不断推动我市学前教育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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