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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21届推普周活动实施方案

2018-08-30 来源:语用司收藏

  2018年9月10日至16日为第21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活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教语〔2018〕2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广东实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目标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脱贫攻坚战、教育“争先进、当标兵、建高地”等重大发展战略,发挥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我省语言文字事业实现高水平发展。

  二、 宣传主题

  本级推普周主题为: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

  三、工作内容

  (一)紧扣主题,营造宣传氛围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各地各校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相关活动,为第21届推普周大力做好宣传。

  (二)统筹推进,做好“三个结合”

  与推普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按照《推普助推扶贫促进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粤教语﹝2018﹞18号)的要求部署,加大对农村和民族地区的推普工作力度,精准推普助推扶贫促进发展,提高全省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人口的普通话交流能力。与推动实施三类城市(县域)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和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相结合,提升社会和学校用语用字的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民众和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与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有机结合,指导支持各级各类学校举办中华经典诵读、书写、演讲及各类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举办或定期开展推普周、阅读节、汉字文化节、诗歌节等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化活动,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经典、革命经典和现当代经典。

  (三)城乡协调,全力推动推普脱贫攻坚

  根据《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所提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坚持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要坚持共享发展,在夯实城市推普工作基础的同时,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加大农村、边远、民族地区推普工作力度。实施推普助推扶贫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语委办的部署,将推普周活动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融合,努力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省教育厅、省语委组织华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学校在潮州、汕头、揭阳等三市举办“推普脱贫攻坚暨经典诵读下乡行—南粤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必选动作”,各地要参照省的做法,在推普周活动期间,组织“推普脱贫”与“经典诵读”相结合的专项活动,在此基础上也可组织符合当地实际、生动活泼的实践活动。

  四、实施要求

  (一)组织推普,强化力度。加强对推普周的组织领导,对有关重点城市和重点行业进行巡视、观摩、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本届推普周主题,开展语言文字达标校建设、征文、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和经典诵读特色宣传活动,并积极开展推普知识讲座和规范书法文字展览。

  (二)分工明确,提升质量。推普周期间,各学校、单位可自行印制、发放推普周宣传材料,主动利用电视台、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校刊等载体刊发动推普周活动。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啄木鸟行动”,对本地本单位用语用字规范化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引领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更加热爱和亲近经典,不断增强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

  (三)统筹协作,注重实效。做好第21届推普周的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东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特点,组织好推普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促进推普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全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的规范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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