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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8-09-04 来源:语用司收藏

  2018年9月10日至16日为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扩大推普周影响力,激发全民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8〕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四个自信”,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文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活动主题

  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

  三、活动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16日

  四、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推普周活动,在全省学校师生、基层干部、农村务工人员中进一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着力推进实施《推普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加大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推普工作力度,精准推普助力扶贫。

  五、活动要求

  (一)紧扣主题,做好推普宣传活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关键历史节点,各地要紧扣改革发展主题,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研究语言文字工作领域的新情况,主动适应当前国际国内发展的新形势,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积极探索推普新形式,开展新活动。

  (二)多措并举,助力推普脱贫攻坚。2018年是脱贫攻坚战略进入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要按照国家《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推普工作力度,精准推普助力扶贫。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有力的工作,不断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使其具备基本的普通话交流能力。促进贫困地区普通话普及率明显提升,初步具备普通话交流的语言环境,为提升“造血”能力打好语言基础。

  (三)行业联动,提升推普活动综合成效。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务员管理、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及部队相关单位,都要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各行业的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地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系统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四)创新方式,切实增强宣传活动实效。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应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社会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应创新社会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单位、媒体、企业等根据各行各业特点,开展公益性推普宣传活动,为国家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六、活动安排

  (一)推普周期间,省语委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通过电视台发布推普公益广告并根据国家语委提供的样品制发宣传海报分发各有关单位及各地张贴宣传。各市州和各行业系统也可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自特色,自行设计制作各种宣传品,并通过各类媒体、各种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二)各地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坚持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的推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务求实效。

  (三)各市州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会同宣传、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务员管理、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制定本地区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结束后对活动成效及时总结。各市州语委办负责活动总结及图片于10月15日前报送青海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语工处)。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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