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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 多措并举 着力破解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难题

2019-01-22 来源:教育部收藏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严格履行政府责任,认真落实《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统筹,多措并举,聚力整治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已有17所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了公办园,20所办成了普惠性民办园,还有11所在建的已签订无偿移交协议,新增普惠性学位1万余个,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6.75%,“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一、立足长远,确保规划到位

  2017年9月,市政府专门组织开展了学前教育大调研,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到每个区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全面摸清了全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精准测算出未来三年幼儿园供需缺口。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日照市主城区幼儿园专项布点规划(2018-2035年)》,将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配建标准提高为每3000至5000人口设置一所6至12个班的幼儿园,共在主城区新规划幼儿园159所,预留了充足的建设用地,为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二、集中攻坚,确保建设到位

  2018年,市政府将建设100所普惠性幼儿园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对各区县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9月至12月,市政府又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作为全市教育重点工程百日攻坚行动两项重点内容之一,与各区县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建立起了政府统一领导、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由住建部门牵头推动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到12月底,全市共建成小区配套幼儿园25所,利用小区其他公共服务用房改造幼儿园16所,彻底解决了配套幼儿园建设不到位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条件前置,确保移交到位

  2013年,市政府出台《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将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建筑标准、建设时限以及无偿代建、建成后无偿移交等内容作为新建小区、城中村改造开发地块出让的前置条件,并在出让合同中加以约定,要求做到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无偿交付当地政府管理使用,办成公办幼儿园。2018年9月,市政府成立了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专项工作组,针对移交不到位等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清理整顿方案。分管副市长亲自约谈开发商,组织召开开发商会议,明确惩治措施,对没未按要求移交的,取消资质,不予划拨土地,确保了应交尽交。从规定发布至今,全市已规划建设了小区配套幼儿园21所,已有4所移交政府办成了公办园;11所已主体完工,在2018年市政府召开的小区配套幼儿园集体移交会议上,一次性全部无偿移交当地政府;另外6所待建成后全部移交当地政府。

  四、一园一案,确保使用到位

  对已经出租、出售办成高收费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日照市按照“一园一案”的原则,安排了960万元的专项租金补贴,通过无偿移交、回购、回租、补贴等多种方式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一是推进产权移交。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约谈开发商,推动3所已建小区配套园产权无偿移交教育部门,办成了公办幼儿园。二是推进永久使用权移交。对于不愿将幼儿园产权、土地权划归教育部门的,教育部门则以妥善安置配套小区居民适龄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为前置条件,与开发商签订《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学协议书》,幼儿园产权仍归开发商所有,永久使用权则归教育部门所有。目前,已移交使用权1所。三是推进政策扶持。不愿移交产权的,政府出资采取租赁的方式办成公办园,目前已有2所;对已出租给个人办幼儿园的,政府通过补贴房租等方式,委托其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合同期满后交付教育部门管理使用,目前已有20所办成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努力扩增公办、普惠的学前教育资源,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我们将继续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大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构建以公办、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结构,提高学前教育普惠率,努力推动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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