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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第一!宁夏全域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认定标准

2019-10-1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收藏

  2018年底,国家督导检查组对我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本次督查重点对宁夏最后一批申报的同心县、红寺堡区、西吉县进行了实地督查,并对灵武市、惠农区、中宁县进行了复检,确认我区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近年来,我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2012年至2017年,地方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1104亿元。在改善办学条件工作中,先后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薄”、农村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和供暖设施改造等重大项目,改造建设中小学校和教学点1906所(个),新建和维修改造校舍面积124万平方米,让校舍成为农村最漂亮的建筑。率先在全国以省为单位建成“教育云”资源和管理大平台,提供优质教育资源1800多万件,实现了优质数字资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建成名师网络工作室300个,让农村山区学生共享优质课,宁夏也成为全国“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通过创新教师管理、补充、培训、待遇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近年来,累计招聘特岗教师2.35万名,覆盖全区1200多所中小学校。通过“国培计划”、名校长领航等项目,累积培训教师、校长共33万人次,建设各类名师工作室71个,为教师队伍“造血”。2015年自治区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制定了向农村、偏远地区教师的倾斜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和特岗教师补贴标准山区人均500元、川区300元,最高达到1880元,在教育部公布的乡村教师补贴标准排名中,宁夏位于全国前列。

  督导检查组指出,2009年宁夏正式启动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工作以来,健全各项制度、改善办学条件、构建关爱体系、推进综合改革,切实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经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的督导检查,认定我区全域达到国家规定的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认定标准,成为全国第十二个、西部第一个整体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省区。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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