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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1-27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收藏

赣府厅字〔2018〕10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扎实做好我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各项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强化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授权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设区市人民政府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

  二、强化协同推进。要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和服务职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全省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省直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定期沟通协调、专项工作调度、年度考核、通报和约谈等推进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坚持“全省一盘棋”的思想,根据国家通知要求,搞好分工协作,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和落实好各项工作举措,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并积极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

  三、严格评议考核。在核实各地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基础上,按国家评议考核办法,建立我省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从2019年起,省政府每年开展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对未实现年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目标或排在后位的市、县(区),按有关程序和规定由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进行通报;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2018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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