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底前要全部完成现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C、D级危房改造工作,全部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这是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日前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的。
会上,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阳胜,副省长宋海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了《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责任书》。
据悉,“十五”期间,广东仅省级财政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就超过110亿元,义务教育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但农村义务教育仍然是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危房校舍仍然大面积存在,已经成为制约广东农村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瓶颈”。黄华华说:“省委、省政府明确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费,作为今年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民生大事。”
据悉,广东省财政将按照C级危房维修加固及翻新每平方米160元、D级危房拆除新建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共86个县、市、区危房改造所需19亿元资金,给予全额补助。此次危房改造涉及全省1万多所中小学校。
黄华华指出,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到“四个到位”。一要责任到位。各级政府是责任主体,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工作负总责,县(市、区)政府要负责危房改造实施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检查。二要规划到位。危房改造规划、立项、建设、资金管理以县为主;危房改造要与修复水毁校舍结合起来,与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解决大班额问题结合起来,与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饭堂、卫生间等的建设结合起来,与规范化学校建设、校园环境美化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校舍建设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的原则,既不盲目拔高建设标准,也不降低标准和质量,确保危改项目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三要资金到位。省财政全额补助危房改造所需19亿元资金。省补助的专项资金不能顶替以前的投入,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省专项资金。四要优惠政策到位。新建、改扩建校舍等教育用地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由市、县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
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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