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点区域,也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发地区。江西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着手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协作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协作机制,两部门将联合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共同开展培训与健康教育。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卫生部门则必须每月定期向教育部门通报前一个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校园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的事件。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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