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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面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

重点加强对郊区农村地区的经费倾斜

  记者8月24日从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海分会场上获悉,继年初免除了郊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从今秋开学起上海将全面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上海对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也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小学和初中每生每年的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分别提高了100元和160元;同时根据各区县经济状况,市财政分别给予免除学杂费总额的10%至80%的补助;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盲、聋、辅读和工读学校的特殊性适当增加生均公用经费拨款。

  据了解,为促进郊区义务教育的更快发展,此次上海还重点加强了对郊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倾斜。教育费附加每年新增部分将主要用于资助该市郊区农村义务教育,特别是郊区农村偏远地区;对虽经努力但义务教育投入仍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困难区县,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资助;同时,加大了对郊区农村教师培养和培训经费的投入,以提高郊区农村义务教育的师资水平。
 
  据悉,2005年上海市教委集中下达给各区县的教育费附加为7.3亿元,其中下达给郊区县的部分为5.6亿元,占到了77%。今年起,各级政府部门还将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预算管理,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监督检查制度。

  此外,市政府还要求各区县财政和教育部门要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加大经费投入,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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