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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之一

“普九”债务:包袱怎样尽快卸掉

  2006年年底,重庆市如愿卸掉了一个压在头上很久的大包袱:彻底偿还了19.1亿元的“普九”债务,成为全国第一个偿清“普九”欠债的省份。从此,许多原本受债主追逐的校长再也不用外出躲债了。

  在河南省栾川县,当地同样也在去年还清了“普九”欠债。“我们栾川县去年下了很大决心,政府筹措资金1328万元,偿还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全部欠款,并筹措资金2864万元偿还了县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建设债务。今年新机制实施学校不用再怕要债的了。”县长谷树森高兴地说。

  偿债的新闻总是备受关注,毕竟对于许多地方而言,“普九”欠债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特别是在新机制实施后,在学校的收费被严格限制,并且改革资金不能用来还债的今天,压在教育头上的包袱到底该怎样卸掉呢?

  “普九”欠债仍在时时困扰着教育发展

  “新机制实施后,我的心里还有一忧,那就是学校欠债,目前看来,我们很难挤出还债的钱了。”在中部地区采访时,一位姓王的校长说新机制实施带给他很多喜悦,学校的运转经费完全由政府来保障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但有一点让他很担忧,学校当年因“普九”欠下的债务政府并没有相应的说法。“现在学校基本没有了自收费项目,债主登门我该怎么办?”

  王校长的担忧远非个案。在上个世纪末甚至最近几年,不少欠发达地区在“普九”过程中,农村基层政府及学校通过以银行贷款、工程队垫资、借款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在建设校舍、实验室等硬件设施等教学、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大量债务。这些本来寄希望通过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等方式逐步还清的债务,由于后来这类政策被取消而还债没有了“出口”,甚至有部分学校出现了被债主封锁校门、封存账户、告上法庭的事件,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近年来,不少地方的“普九”债务已经逐步从学校剥离出来,由当地政府负责偿还,但在记者采访中,许多地方政府都认为负担太沉重。

  据河北万全县提供的材料,截至目前,全县“普九”欠债近1000万元,虽然近几年县财政每年都偿还一些,但是由于经济困难,根本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而在河北赤城县,2002年“普九”欠债960万元,虽说近几年解决了310万元,但是2001年后,学校又新欠1800万元。万全县所在的张家口市2002年前后曾经对全市的“普九”欠债作过一次粗略统计,最后发现欠债竟达3个亿,由于无力拿出还债方案,只能搁置。当地人士介绍,至于现在,全市不用说还债,即使是如实弄清债务数额都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

  解决“普九”欠款责任究竟谁来担?

  由于欠债长期得不到解决,校长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应付债主,而无暇顾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工作职能严重偏离。同时,这也是导致教育乱收费的一个根源,有些学校通过向学生乱收费等不正当的渠道,寻找制度外的收入来偿还“普九”债务。

  “桥归桥,路归路,买油的钱不能去打醋。”在历次新机制实施的检查当中,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都要强调,“决不允许有的地方拿改革的资金用来还旧债,经过政府批准的‘普九’欠债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如果有的地方因债主堵门无法开学,地方政府必须出面,不能因为欠债问题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农村“普九”的欠债主体是政府,各级政府应采用专项拨款的方式予以解决。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袁桂林看来,承担解决“普九”欠债的职责在政府应该已经形成基本共识。

  虽然责任基本明确,但是具体到地方仍有许多现实问题的困扰。袁桂林介绍,在许多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县乡一级的政府财政基本上是赤字财政,维持眼下的运转都有困难。据他分析,目前县、乡两级的财政收入约占我国财政总收入的20%,而财政供养人口却占全国总数的70%。支付乡镇公务员工资、村干部补贴、公共物品的维护等,需要乡镇财政支付2500亿元。免除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合法收入只有不到500亿。因此,单靠县、乡两级财政很难化解“普九”债务。

  单靠县、乡政府完成“普九”欠债的确有困难,这也就造成了目前的一种现状:除了一些条件相当好的县在组织还债外,很多地方仍然在观望,期待新政策的出台。对于如何清理欠债,山西省晋中市副市长畅志仁建议,希望国家能尽快清理欠债,并且建议省里能统一进行一次清理,对偿还债务形成政策性意见,并在资金上给予支持,让乡、村,特别是学校从债务中解脱出来。

  “普九”欠债如何不再成为农村教育之负重?

  针对全国各地财政状况差异很大的现实,袁桂林认为,要因地制宜寻找解决方案,不能全国一个模式。他认为,1994年我国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基本解决了中央与省的收入划分问题,而省级以下,省与市、地,市、地与县级财政的收入划分问题则是逐级划定,各省、各地市、各县之间的财政体制都是不一样的。因此,出台全国统一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偿还机制是困难的。

  但他强调,在化解债务时,应当遵守义务教育投资的能力原则。在化解债务方面,政府间的化解能力与税收和财政能力应该相称、匹配和协调。

  对于如何还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范先佐认为,首先要及时锁定控债,要遵循“摸清底数,严格审计,锁定旧债,制止新债,明确责任,建章立制,分类对待,逐年消化”的原则锁债化债。在偿还上,他建议要建立“普九”债务化解激励机制,提倡“偿债也是政绩”的理念,将偿债实绩纳入政府政绩考核范畴,对偿债实绩实行“以奖代补”。对市、县政府每偿还一定数量的“普九”欠债,中央和省级政府则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奖励经费市、县政府可继续用于偿还“普九”债务,以此形成良性循环直至债务完全化解。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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