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给农村教师发岗位津贴 最低每月170元最高350元
本报新余3月12日讯(记者 李曜明)“每月新增260元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加上基本工资和原有补贴,每月有2000多元。”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苑坑小学教师胡莉萍说,“我的收入比我那些在城里小学当教师的同学还多,我很知足。新机制不仅没有使我们的收入下降,反而提高了。”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实施后,部分农村教师的津补贴没有了来源。为了不使教师收入减少,鼓励更多的教师到农村任教,江西省新余市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对全市农村教师实行岗位津贴,岗位津贴分三档,最低170元,最高350元,越是偏远山区学校,教师获取的津贴越多。而这笔津贴是新增加的,原有补贴并未因此而减少。市财政每年为此新增加投入1600万元。
这笔资金列入了财政预算,并设立“专户”管理,市、县(区)按4:6的比例分担。新余市规定,只有当县财政的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划入“专户”之后,市财政的那部分资金才下拨。而且资金不能“中转”,每月直接划入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当然,教师如果离开了农村学校,则津贴自然取消。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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