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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中贫困生资助形成制度

十余万学子受惠 农村高中3年学费降幅最高达到45%

  武汉市教育局近日发布信息,除了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该市对高中阶段贫困生的资助也已形成制度化。据悉,这一系列优惠政策已惠及全市10余万名高中学子。

  武汉市明确规定,非农业户口、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农业户口、按区政府有关规定需接受资助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可享受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是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学费标准,对其中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除全额免收学费外,还要适当补助书本费。

  同时,武汉市启动高中生政府奖学金制。市政府对品学兼优的全市高中学校在校学生提供奖励资助,用于激励高中生特别是贫困学生勤奋学习。奖学金共分为3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300名,每人1000元;二等奖学金500名,每人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名,每人500元。市政府为此每年拿出100万元。

  为满足农村学生“上好学”的要求,减轻农村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武汉市委、市政府要求该市远城区降低普通高中“三限生”收费标准。远城区省级重点(示范)高中3年学费降幅最高达到45%,市级重点(示范)高中3年学费降幅最高达到43%,一般高中3年学费降幅最高达到40%。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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