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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乱收费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2005-02-21收藏

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林方略

(2005年2月21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省领导多次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出批示,省委书记汪啸风强调“领导干部要做重教的模范,要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清理和惩处教育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省长卫留成反复强调“要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对一而再,再而三,不执行上级指示的干部,要进行组织处理”。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反复抓、抓反复”。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定有力,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

  海南省委、省政府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本届政府六大工作目标之一,把加大教育投入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治本之策。省政府于2003年11月成立了由省长卫留成亲自任总队长、省教育厅等8个部门组成的农村教育调查队,深入11个市县1000多所中小学进行调查摸底,找准农村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确保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我省还建立了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和评估制度。省政府每三年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一次,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200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省政府制定了《海南省农村教育十年(2004-2013年)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了优先保证教育经费投入的措施。

  一是在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2004年,省级财政加大教师工资转移支付力度,将职务工资和津贴部分上浮50%,并计划2007年全省教师工资统一标准,达到上浮70%的水平。

  二是建立农村学校安全保障机制。2004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5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省里决定,2005至2007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发展。

  三是明确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比例。全省平均为43.3%。从2003年开始,每年转移支付9200万元用于农村教育。

  四是制定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从2005年起,要求市县财政按照初中25元/生年,小学18元/生年的标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

  五是完善扶持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的助学制度。2004年,我省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35.1万人免费提供教科书。从2005年春季开学起,我省将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并对在全省教育部门和省农垦系统举办的中小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杂费。全省将投入2.37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将安排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56亿元,此举将惠及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近133.8万人。

  六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公办高中择校生学费标准、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并实行“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收费许可证、收费登记卡和使用专用票据等制度。同时,坚决把住春秋两季开学关口,加强督查。每学期开学后,我们都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省厅际联席会议还组成专项检查组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对违纪违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2004年上半年,我省在涉农价格专项检查中,对157所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清查出的908.12万元违规收费做出责令退还学生家长的处理。专项检查有力地遏止了学校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总之,我省将秉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宗旨,不断做好教育的各项工作,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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