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长 周济
(2003年6月26日)
今年年初,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决定,把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2003年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点工作。教育部党组对于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全面部署,确定了2003年教育系统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提出了十项治理措施,制定了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开展治理工作;先后召开了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0省区教育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视频会议,进一步交流了情况,明确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行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许多省市成立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少地方建立了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了教育乱收费行为处罚办法,加大了检查、处罚力度。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使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七部委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在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面开展了积极而有成效的工作。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治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不少地方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许多措施还不能得到落实,一些学校乱收费现象和地方有关部门向学校搭车收费、摊派费用的问题还时有发生,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就要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就要认真治理乱收费这一恶疾。教育收费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教育战线的同志们一定要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情绪,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通过大家今年的共同工作,在“治标”方面要有明显成效,“治本”方面也要有大的进展。
今天,国务院七部委在这里共同召开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至立同志将就做好这项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体现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对于教育战线的同志们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动员。我们将组织教育战线的同志们,认真学习至立同志讲话,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努力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一费制”,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实行“一费制”是经国务院批准,为减轻贫困地区农民负担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大措施。按规定,从2001年起,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必须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但到目前,仍有少数地方没有按要求实行,有的只在部分国贫县或在国贫县的部分乡镇进行了试点。2003年秋季,各地必须不折不扣地在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实行“一费制”,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小“一费制”的实行范围和突破“一费制"的最高限额标准,要切实把群众的经济负担减下来。实行“一费制”后出现的经费缺口,要请省、市两级政府千方百计采取措施予以弥补。教育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在其他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的办法,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具体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和其他相关调研准备工作。
(二)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将规定落到实处
落实“三限”政策,不能只停留在要求上。各地教育部门不仅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中择校“三限”政策的具体规定,而且必须要有落实规定的具体保障措施和办法。今年秋季招生,各公办高中要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省级教育部门规定的上限;在限定的金额之外,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收取其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择校费用;不得招收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三)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维护招生收费政策的严肃性
今年高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管理工作。高等学校除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应与同等学力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收取学费,必须严格执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不得以降分录取的形式高收费、乱收费。普通高校不得将国家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到独立学院,变相高收费;不得借独立学院之名搞“校中校”,变相“双轨”收费。严禁假借中外合作办学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制约机制
今年秋季开学,所有学校一律实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做到学校收费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的巡查和监控,坚决把住今年秋季开学关口,开学后组织力量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教育审计部门在秋季招生结束后,要对学校特别是择校收费的学校进行重点审计。检查和审计不能走形式、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出现乱收费问题的地方和学校,要追究当事者和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逐步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制约机制。对向学校的搭车收费和乱摊派行为,要坚决予以抵制。
(五)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在积极争取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要加强学校经费的使用管理。学校收取的学杂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学校,坚决纠正平调、挤占、挪用的错误做法。要尽快完成中小学教师编制的核定工作,分流超编人员,努力节省开支。学校建设要坚持实用原则,不得盲目攀比,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好,提高使用效益。
(六)注重调查研究,完善规章制度
今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相关制度。各地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着力在解决乱收费的深层次问题上想办法、找对策。要认真研究并明确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的界限,按规定该收的费用要收好、管好、用好,而不符合规定的任何收费要坚决制止。各地要从“治本”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把治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全力以赴,千方百计保证学校必要的经费投入。在做好收费工作的同时,对特殊困难家庭子女的就学要采取资助措施,确保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决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动员起来,努力工作,真抓实干,言必行,行必果,力争在今年秋季开学时,使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从严治教的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取信于民,让学生、家长和社会都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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