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2006-01-16收藏
2005年,湖南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七部委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本着标本兼治、“治”“理”结合的原则,在顺利完成各项主要工作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一切向学校乱收费和学校违规收费的行为。治理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稳步推进的积极态势。 ??
一是加强了信访处理工作。全年,湖南省治理办共受理群众有关教育乱收费的举报386件,其中涉及中小学289件次、高校97件次。该省对信访举报十分重视,约20%的举报得到省有关领导和有关厅委领导的阅批,力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属于对政策不清楚或有误解的,他们能够做好耐心的解释和说服工作;确属于违规收费的情况,能够及时调查、认真核实、如数清退、限期整改,并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一年中,该省治理办对涉及10个市州约30余起的收费举报进行了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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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收费检查和督查。2005年,湖南省主要将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情况、“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转移支付资金中按比例用于教育事业的落实情况、危改资金和义教工程经费落实情况、高等学校收费情况、各地财政教育经费落实情况、平调挪用学校收费收入的情况等,作为专项督查的重点。对发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面向学校的各种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问题,截留、挪用、统筹、挤占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问题,滥印、滥发教材、教辅资料和利用服务性收费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及高等学校与招生录取挂钩等问题,给予了及时严肃的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上半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湖南省主要根据群众举报,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进行收费督查。秋季开学后,各市州、县市区对中小学开学手收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省教育厅在开学检查中将收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治理办也分两组对中小学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各级组成的有规模的收费检查、督查组达2483个,检查高校65所,高中731所,初中3170所,小学11348所。共查出违规收费2500余万元,清退2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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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了案件查处工作。该省不断加大对违规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政府和部门违规收费问题尤其重视,他们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6起基层政府或部门乱收费案件(衡阳县集兵镇捐资改造学校危房案,衡东县杨林镇集资案,衡东县灶市镇集资案,新邵县团委倡导向奥运会写信收邮寄费案,邵东县两市镇向城区非农业人口收取“二完小救灾款”案,汨罗市新塘镇收取建校费案)进行了督办,及时清退了违规的收费。2005年,全省教育系统共立案调查乱收费案件247起,其中受到通报批评109人、撤职以下处分的103人、撤职以上处分的32人(其中包括27名中小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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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得到不断完善。湖南省以普通中小学和高校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公示教育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对于教育收费的公示,省财政厅、教育厅专门发了文件,并对公示的内容、形式、时限等都有专门规定。公示的形式,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会议、文件进行公示;二是印发《学生缴费明白卡》;三是利用专门的公示牌进行;四是收费听证。据统计,该省基础教育阶段25144所学校中有25123所学校实行了收费公示,公示率达99.9%;97所高校中有95所实行了收费公示,公示率达97.9%,收费公示工作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的好评。近几年,由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资金进出量都大幅增加,特别是一些重点中学和高校,经费发生额与过去相比差别明显。为保证高中学校各项经费收入和支出的规范运作,由省审计厅牵头,湖南省对全省所有省级示范高中的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审计,纠正了违规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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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严格约束基层政府和涉学部门依法行政。该省强化了政府的教育职责,坚决制止涉学部门和单位对学校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基层政府出政策、开口子、大面积收费的现象基本停止,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情况也有所好转。该省实行到学校检查备案制度,除物价、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依法检查外,其他各部门和单位到学校检查,必须到当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检查以纠正问题、规范工作、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为目的,不借检查为名对学校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强调对学校违规收费的处理,首先保证全部清退给学生;按照规定对学校进行的罚款,必须全额上交财政并确保主要用于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