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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教育系统廉洁从教若干规定施行

教师职工不准办“小饭桌”

2007-04-02收藏

  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教,日前,云南省昆明市制定了《昆明市教育系统廉洁从教若干规定》,并于近日施行。

  《规定》要求,禁止以营利为目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收费的规定,禁止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和教师及学校员工个人开办“小饭桌”,城区学校组织小学生中餐,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书面申请、公开招标的原则;禁止农村中小学校统一购买校服,购买学生校服,必须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及专家评审人员组成的招标领导小组实行公开招标购买;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投保;禁止使用盗版教学用书及以各种名义在学生中推销、搭售教辅材料,征订、采购教材,必须到省级中标发行部门订购。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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