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
今年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有30余所打工子弟学校因未达到办学标准而被海淀区教委叫停。据介绍,早在今年3月,海淀区就组成了10个检查组,对这39所学校进行了以办学条件和安全为重点的拉网式检查。结果显示,这些学校普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房屋建设、用电、消防、食品卫生、用车、煤气等方面。
海淀区教委主任孙鹏表示,海淀区教育主管部门目前已经出台了妥善的分流方案以及相关公办学校校舍扩建和修缮计划。
专家点评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张力
为保障教学质量和学生安全,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在关停不符合条件的打工子弟学校后设计了妥善的分流方案,这种做法是合法合理的。当然,对于那些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经过限期整改、达到办学标准的打工子弟学校,可允许其办下去。要标本兼治,着眼于长远,妥善解决打工子女入学问题。相当部分打工者因为家庭经济状况希望子女受教育是低成本运行,所以,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并满足这一人群的需要。同时,要考虑到一些具体问题,比如,编班的问题,有的公办学校是扩建一两个班来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这就可能存在班和班的差别,也有可能被打上歧视的标签。可如果是插班,打工子弟如何很好地融入班级中,也是一个问题。所以,有的家长可能并不愿意把孩子送到公办校读书。总的来说,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切实依法保障打工者子女平等的就学权利,才是问题的关键。
法律条款
第一章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二章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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