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国务院批转发布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指导全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规划纲要》,努力实现《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重要任务。
一、《规划纲要》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为“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规划纲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为指导,在全面总结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十五”成就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强调了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普及、发展、提高”为主要任务,以协调发展为主线,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以体制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的发展思路,确立了持续发展、均衡推动、突出质量、注重公平的发展目标。这些明确的指导思想、清晰的发展思路、务实的目标任务,对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规划纲要》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注意听取并吸纳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纲要》形成的过程,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是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集体智慧的结晶。《规划纲要》的发布必将起到凝聚共识、振奋精神、鼓舞人心的作用。
《规划纲要》坚持了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向中西部倾斜的政策措施。《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既考虑了全国的一般情况,又兼顾了西部地区的特殊性;既明确了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又确立了促进西部省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政策。尤其是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扶持西部省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项措施:
――《规划纲要》提出要努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如期实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目标,强调继续办好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
――《规划纲要》提出要进一步增加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并加大向西部省区的倾斜,进一步改善西部省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
――《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推进民族地区中小学民汉“双语”教学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骨干教师和“双语”教师培养培训计划,提高西部省区义务教育师资水平;
――《规划纲要》提出要努力提高西部省区人才培养质量,继续做好对口支援西部省区高校工作,实施好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多形式、多渠道地向中西部农村学校输送优质教育资源,加快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
――《规划纲要》提出了既面向全国,又倾斜于西部省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西部地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接受良好教育提供了政策保障,等等。
《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这些关注支持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以及加快西部省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体现了国家关注边远贫困地区,促进教育公平的发展战略。这些政策措施是事关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战略举措。
二、结合实际、明确思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实施为新疆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十一五”时期是新疆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以《规划纲要》为指导,立足“稳疆兴疆”的实际,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期间新疆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科学规划全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明确新疆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要确立“以办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的指导思想;要把自治区“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指导思想,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要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合理确定各地、州、市的教育发展战略及目标任务;要统筹各类教育资源,使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在更大的范围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在确保财政对教育投入逐年增长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要坚决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全面构建全区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
(二)确立“十一五”期间新疆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1、完成“普九”任务,实现“两基”目标。2010年“普九”人口覆盖率接近100%;小学、初中学龄儿童(少年)的毛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均达到98%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7%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50%左右。促进义务教育在县(市、区)域内均衡发展。
2、调整高中阶段发展结构,加快职业教育发展速度。调控好不同地方普通高中的发展规模和节奏,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类实用技术培训,既要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普及率,又要努力实现普职比大体相当的目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左右。
3、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与水平。相对稳定公办本、专科院校的办学规模,积极扶持和规范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发展,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
2010年,我区教育发展整体上要达到西部省区中等偏上的水平,十五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左右。
(三)“十一五”期间新疆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1、以少数民族“双语”教学为突破口,在少数民族教育中大力推进普通话教学。按照“从小抓起、从教师抓起”的方针,加快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切实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开发“双语”教材,全面提升少数民族教育质量,逐步缩小民、汉教育差距,改变民、汉教育双轨制状况,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新疆长治久安、民族团结奠定文化基础。
2、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不断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同时,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分流职业教育,努力使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3、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和质量。以新疆大学为龙头,以实施“高校对口支援计划”和“援疆学科建设计划”为契机,突出内涵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推动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要适应新疆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支持发展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培养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需人才。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引导高校从严治校、规范管理、以法治校。
4、以支持南疆三地州为重点,加快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发展。采取特殊政策措施,支持南疆三地州及边远、边境、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尽快缩小区域内教育发展的差距,促进我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5、以维护校园稳定为主题,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抵御“三股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学校的渗透,把学校建成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培养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三、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使《规划纲要》深入人心,充分发挥《规划纲要》的引领指导作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教发〔2007〕12号)要求,我区将在认真学习、理清思路的基础上,一是制定自治区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具体意见,加强对“十一五”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工作,努力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二是将《规划纲要》与自治区的“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及各地、州、市的教育发展规划进行衔接,突出《规划纲要》的宏观指导性,把教育事业发展统一到国家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上来。三是认真组织全区广大教职员工深入学习贯彻《规划纲要》,使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振奋精神,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做出新的贡献。四是要加大对《规划纲要》的宣传力度,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开创自治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进一步支持新疆教育事业发展的两点建议
1、新疆教育发展的重点是少数民族教育问题。新疆教育是以少数民族教育为主,多民族教育并存的教育格局。如何使少数民族教育在保留自身语言文化特点的同时,又将其融入中华文化中,这是事关新疆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稳疆兴边”、长治久安的战略问题。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周折,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把推进“双语”教学,提高少数民族普通话能力,实现“民汉兼通”,作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提升少数民族素质,增加国家认同感的重大战略举措。这一政策既符合《规划纲要》的要求,也顺应新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希望得到教育部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2、关注西部地区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教育问题归根到底是教师问题。西部地区特殊的环境,导致教师整体素质不高,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既有素质不高、数量不足的问题,也有待遇偏低、缺乏岗位吸引力的问题。希望教育部能进一步协调加大内地教育发达省市对西部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的对口支援力度,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以提升西部省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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