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5年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顺利完成“两基”攻坚规划任务,“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5%,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8%以上,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98??4%。与此同时,兵团各团场义务教育阶段23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春季,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初步建立了符合兵团实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兵团中小学基本消除了D级危房。团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初具规模,“三种模式”的覆盖率达到96%。兵团团场义务教育实现了“两基”攻坚目标,2005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对兵团的“两基”督导检查,12月国家正式宣布兵团通过国家“两基”验收,成为全国第13个通过“两基”的省级行政单位。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一)2005年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1?闭倏?兵团“两基”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内蒙古会议以后,兵团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华士飞同志亲自主持会议,党委书记、政委聂卫国同志做重要讲话,党委常委、副司令员阿勒布斯拜•拉合木传达国家会议精神,兵团领导对兵团“两基”攻坚工作尤其是做好寄宿制工程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确保工程按要求完成。
2?北?团办公厅下文落实国办发〔2005〕44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寄宿制工程规划,调整财务支出结构,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工程建设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坚决杜绝新建和扩建学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管理,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
3?崩砬迳婕凹乃拗乒こ探ㄉ璧乃?有收费项目共27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6项,政府基金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9项),按国家44号文件要求,下文明确免收项目和减收项目,其中免收18项,减收9项,确保寄宿制工程优惠政策的落实。
4?苯?立倒计时制。兵团明确要求,所有寄宿制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于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工,要求各项目工地在醒目处挂倒计时牌,以督促项目的进度。
(二)“工程”完成情况
兵团“寄宿制工程”中央投入专项资金3亿元,用于38个攻坚团场和14个巩固提高团场共96所寄宿制学校项目建设。截止2006年6月30日,国家批复项目学校96所,土建项目建筑面积31??8万平方米,土建工程总投资2??78亿元,设备购置0??22亿元。所有批复的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并按计划执行,目前已完成了95所项目学校土建,完成土建面积31??7万平方米,完成率分别为98??9%和99??7%。现竣工的学校有82所,土建面积达29??2万平方米,竣工率分别为85??4%和91??8%。已竣工的项目按规定进行了审计和竣工验收,并交付投入使用。设备购置分两次由兵团统一招标采购,招标采购设备已于2006年8月底前全部配备到项目学校。
兵团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对“工程”建设项目收费实行了减免。截至6月30日,“工程”应缴收费金额4784万元,实缴金额1966万元,减免收费金额2817万元,减免达59%,占工程总造价的9??5%。
二、“两基”攻坚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各级行政的责任
兵、师、团各级成立了“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多次召开“两基”攻坚工作会议;兵团《“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5)》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并落实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38个攻坚团场的对口帮扶政策;兵、师、团、连队逐级签订了“控辍”和“扫盲”责任书,并将责任进一步分解到了具体个人;兵团还要求“两基”攻坚师行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攻坚团场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对连队的考核实行义务教育“一票否决”。
(二)建立问责制,强化督导检查
兵团加大督查和检查力度,去年年底到今年6月,组织了2次全面的专项检查,对督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兵团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能切实履行有关责任的师、团将暂停专项资金的拨付,对于挪用、侵占专项经费,骗取专项资金以及造成损失的将及时予以严厉查处;兵、师两级工程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严格了工作程序和验收标准,目前尚未发现弄虚作假现象。
(三)严格工程管理,确保进度、质量和效益
兵团将工程的实施与义务教育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科学的规划,强化了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将“两基”攻坚的几大工程相互衔接,统筹安排,注重了学校建设综合功能的发挥;制定了《团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办法》以及工程资金、土建管理和工程评估验收等一系列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化文件,强化了工程的管理;加强了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共举办了各类培训班7期。已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发挥了预期效益。
(四)突出重点,建设合格的教师队伍
从2005年开始,兵团实施“双语教师培训计划”,计划用7年时间,投入资金3850万元对现有少数民族教师进行1―2年脱产汉语培训;高师院校和成人高校举办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补偿教育,小学和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已达到98%以上;严格按要求对课改实验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并建立了经常性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建立了“师对师”、“团对团”、“校对校”的教育对口支援制度,同时兵团机关各部门分别与“两基”攻坚团场建立对口支援关系。
三、初步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成立了以兵团司令员华士飞为组长,主管教育与主管财务的副司令员阿勒布斯拜•拉合木、刘建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兵团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兵团关于深化团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兵团团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与兵团共担,加大财务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团场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各级财务保障范围,根据兵团财力状况及团场盈利水平,建立兵师团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团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团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将团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支纳入团场财务预算管理,团场对义务教育实施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并予以保障。
(二)团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同时对团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机制;建立团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巩固完善团场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免除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兵团本级财务全额承担;提高公用经费所需资金2006年按自治区标准落实,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兵团本级财务承担;2008年,团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兵团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兵、师、团共担,兵团承担部分根据当年兵师财力状况及团场盈利水平测算;2009年,执行国家出台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兵团分担,兵团分担部分根据当年兵师财力状况及团场盈利水平测算;2010年,团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全部落实到位。校舍维修改造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兵团共担,兵团分担部分由兵师团按兵师财力状况及团场盈利水平共同承担,兵团将根据财力状况以及校舍维修改造等情况,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奖励,继续按现行预算体制完善团场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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