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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暨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现场汇报会汇报材料

抓住机遇鼓足干劲
以“两基”攻坚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契机
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我区地处亚欧大陆腹地,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总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周边与8个国家接壤,边境线长达5600多公里,行政区划5个自治州、7个地区、3个地级市、93个县(市、区),全区有维吾尔、汉、哈萨克、回、蒙古等47个民族,总人口201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62%以上,使用7种语言文字教学。截至2005年底,全区93个县(市、区)中已有76个县(市、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75??54%,全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70%,初中阶段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87??72%,青壮年文盲率已控制在3%以内,复盲率控制在5%以下。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我区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教育为本”的思想,坚持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等种种困难,使我区“两基”攻坚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塑造了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形象,“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开拓了素质教育的新天地,“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为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对口支援增添了教育均衡发展的新动力。现将我区“两基”攻坚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住机遇,努力实施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

  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我区先后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土建项目管理及减免建设收费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对“工程”非土建项目设备采购、工程档案管理、学校校舍管理、建筑材料使用等做了明确规定。自治区还专门成立了项目专家组、建立了“寄宿制工程”自查自纠、互查互纠工作机制,制定了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定点联系制度,并联合审计部门开展了“寄宿制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为项目实施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提供了保证。截至2006年10月底,我区378所项目学校均已开工建设,开工学校数占批复总数的100%,已有369所项目学校完成主体建设任务,362所项目学校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竣工面积达78万平方米,占批复总数的94??5%,全部项目在今年年底以前均可竣工并交付使用。首批“寄宿制工程”非土建项目政府招标采购、配发工作也于2006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非土建设备全部运达各地,并已投入使用,全部设备的采购、配发任务将在年底前完成。

  二、提高认识,整体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

  为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自治区在圆满完成“教育部和李嘉诚基金会西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扶贫示范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的基础上,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和“两基”攻坚等多个项目统筹兼顾,互相衔接,整体推进。截止2005年底,已在83个县市建成教学光盘播放点2101个,覆盖率为100%;卫星教学收视点4785个,覆盖率为98%;计算机教室1168间,覆盖率为90%。新疆教育卫星宽带网播出平台还通过维、汉两个语种在一个视频频道、两个文件频道,向全区分别播出维、汉语种教学节目,日播出节目总量达11个小时以上,每年累计实现卫星教育教学节目播出2700小时,实现了全区中小学师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三、突出重点,实施好对口支援,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在实施“两基”过程中,我区通过实施对口支援,努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2003年―2005年,自治区共选拔了600名少数民族教师到江苏、北京、上海等地培训实习;2004年―2005年,共选拔1416名双语骨干教师和130名国家级骨干教师在新疆的高等院校进行培训;从2003年9月起,每年安排城镇学校200名教师赴和田、喀什、克孜勒苏、阿克苏、伊犁等地农村贫困地区支教;2005年5月,自治区确定了52个厅(局)对口支援全区25个“两基"攻坚县的教育对口支援关系,同时确定乌鲁木齐市等21个县(市)对口支援全区25个“两基”攻坚县,保证每个“两基”攻坚县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支援厅(局)和县(市);今年6月,自治区又启动实施了“人才储备编制计划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的优惠政策引导,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种种举措,不仅能够迅速缓解我区农村学校师资紧缺、素质不高、结构失衡的问题,同时也能够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充分就业,为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农村教育健康发展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促进农村教育健康发展重要机制,根据国务院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自治区按照“明确各级责任、自治区本级和地县共担、加大财政收入、提高保障水平、分布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自治区本级和地县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按此机制,我区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是7??4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3亿元,占71%,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1??59亿元,占21%,各地区、县级财政承担0??56亿元,占8%。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006年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应安排2083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1961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1221万元。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7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40元。免费提供的教科书由自治区教育和财政部门进行政府采购,在开学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二是对农村、县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收学杂费。2006年,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自治区本级财政按8∶2比例共同承担。2006年需安排学杂费资金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1??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0??4亿元。三是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06年所需资金1??252亿元,中央和自治区按8∶2比例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承担1亿元,自治区承担2520万元,考虑到义务教育的责任在地方政府的因素,自治区分担的2520万元安排地县财政承担。四是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地县财政按7∶3比例共同承担。按每生每学年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2006年需安排经费7880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5523万元,地县财政承担2357万元。五是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按5∶5比例共同承担。自治区分担的部分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地县财政按9∶1比例共同承担。2006年共需安排校舍维修资金1??4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710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6390万元;地县财政承担710万元。六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从2001年开始,全区中小学教师工资纳入自治区统发工资系统,没有发生过公办教师工资拖欠问题。自治区将继续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对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特别是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给予支持,予以保障,并把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情况作为考核各级财政工作的重要指标,决不能出现拖欠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现象。

  随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如今,一栋栋新校舍拔地而起,一群群孩子兴高采烈地重返校园,一间间崭新的教室里传出了朗朗的读书声,足额的减免和补助,让贫穷的父母卸下了沉重的包袱。在我区绝大多数农村,最漂亮的建筑是学校,最优美的环境是校园,“寄宿制工程”项目学校已成为当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成为农村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两基”攻坚计划实现了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得了学、上得起学、学得好的问题。

  可以说,我区“两基”攻坚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我区财政仍然十分困难,尚未“普九”的17个县经济、社会发展更为落后,然而,不管任务多么艰巨,我们都没有理由退缩,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感,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机遇,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工作,以“两基”攻坚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契机,促进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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